女婿因儿子坠亡状告前岳父 法院终审判纯属意外

2011/4/14 3:01:22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记者张媛)男童在家坠亡,女婿状告前岳父提出索赔。去年11月,石景山法院一审判决认为,乐乐坠楼是“一起极为不幸的意外事件”,被告张某不存在过错,但考虑到原告的感情,判令张某补偿原告1万元。

  ■ “三岁男童坠亡”追踪

  本报讯 (记者张媛)男童在家坠亡,女婿状告前岳父提出索赔。

  近日,一中院终审维持原判,即坠楼纯属意外,被告岳父酌情补偿女婿1万元。

  法院认为“男童坠亡”属意外

  2009年10月26日,3岁的男童乐乐爬出窗台,从12层高的家中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而当时乐乐的姥爷正在家中午休。事发后,乐乐父亲李坚(化名)与妻子张雨(化名)离婚,并以“看护不力”将前岳父张某告上法庭,索赔30万。

  去年11月,石景山法院一审判决认为,乐乐坠楼是“一起极为不幸的意外事件”,被告张某不存在过错,但考虑到原告的感情,判令张某补偿原告1万元。

  李坚不服,提出上诉。

  近日,二审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男童父亲已离开原单位

  昨天,李坚的律师王良斌称,李坚提起上诉后,二审法官希望双方调解。当时李坚的意见是张某道歉、提高补偿金额,他要“替一个三岁就结束了生命的孩子”索赔,1万元的补偿显然无法抚平内心的创伤,但对方表示无法接受。近日,接到法院“维持原判”的判决,李坚家人感到“绝对不能接受”,并坚持必须申诉。

  对此,张雨则表示在意料之中,她始终认为父亲本身就不存在过错。

  据了解,目前判决已经生效,李坚一方尚未申请执行该1万元补偿金,事发后李坚已经离开原单位。

  ■ 对话

  “未做好开始新生活的准备”

  :宣判后,你们两家有没有坐下来谈过?

  张雨(下简称“张”):如果可以就不会打官司了,他们家愿意吗?

  :经历诉讼后,你的态度有什么变化?

  张:我对他(指前夫)的态度始终没有改变,毕竟这么多年还是有感情。

  :如果是这样,为什么当初没有调解的空间?

  张:他家提出想给孩子做法事,并认为应该由我们家出这笔钱,但事实上,他们家连孩子的骨灰都没有留。

  :你父亲现在怎样?

  张:前两天日本地震,他从朋友那里知道李坚在日本,天天看新闻时担心得不行,但不知该不该打电话问,好在后来听说李已经回来。

  :终审生效了,你做好准备开始新生活了吗?

  张:假如我再开始新生活,如何跟对方父母相处,我现在真的很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