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晚报讯 90后的花季少年,本应坐在教室内学习。不成想,在马鞍山市却有这么两名少年在24小时内抢劫五起,强***未遂一起,迈向了犯罪的深渊。4月21日,法院一审进行了判决,两人分别被判处四年九个月和三年九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2010年11月2日14时许,被告人李好(15岁,化名)伙同王通(15岁,化名)携带刀具来到该市花山区某小区,踹门进入一住户家中,用刀威胁被害人徐某,抢走现金1200元。当晚8时许,两人持刀抢走被害人党某现金200余元。用同样的方法,当晚11时许,抢走被害人季某现金10元和手机一部。次日凌晨4时许,抢走被害人张某现金270元,后李好持刀逼迫被害人张某脱光衣服,王通对被害人张某实施强***,但没得逞。随后两人来到隔壁一家足疗店,持刀抢劫被害人潘某现金750元和手机一部。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好、王通采取暴力逼迫手段五次劫取他人财物,并致两人轻微伤,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抢劫罪。被告人王通采取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罪,因意志外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最后,法院综合被告人系未成年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等量刑情节,做出了以上判决。 (杜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