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养老服务中心集旅游、娱乐、养老等为一体,参与投资入股等,每月能返还15%—24%的利息”。诱人的宣传,让370余名老人交出了自己的养老钱……
“最大养老中心”现身辽宁
制造“床位紧张论”,宣称每月给15%—24%利息
“8800元,不但可以在风景秀美、全国最大的集旅游、观光、休闲、娱乐、养老、托老为一体的大型养老服务中心安度晚年,还可在高档宾馆式的房间里居住。”
从2007年5月开始,沈阳市区的各大公园、公交车上,在一些老年人身旁,常常会出现一些热情的年轻人。他们手里拿着怡老霖公司的宣传单,向老人推销位于辽宁省抚顺市抚顺县海浪乡上海浪村“全国最大养老中心”的床位。
宣传人员介绍说:“到了我们那里,管保比你在家都好。养老中心占地面积近千亩,公司将建设一个全国最大的、能同时容纳5000人的集旅游、休闲、娱乐、临终关怀等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的度假式养老服务中心。不仅如此,养老中心还将全国连锁经营,在海南、广东等地设立分院。公司承诺,老人们冬季可以选择到南方的分院养老,所花的价钱和在抚顺无异。”
为了让老人信服,怡老霖公司每天安排大客车,接送老人往返于沈阳市区至抚顺海浪乡之间,参观刚动工的养老中心。
据了解,怡老霖公司的经营策略也很特别:与以往交一些钱包吃包住的养老机构不同,想在怡老霖养老服务中心安度晚年,需要取得“资格”。
营销上,公司人员制造“床位紧张论”,称认购床位的老人已有很多;而且,怡老霖公司承诺,老人所购买的养老资格可以出售、转让、继承,引诱老人尽早交钱“买单”。这种营销策略迅速见效,每张床位由最初的5000元被炒到最高时的10100元。
此外,怡老霖公司还向对养老感兴趣的老年人宣传:可以参与该公司的投资入股、借款、床位款转入股,每月给投资人以投资额15%—24%的利息,每一年为一个周期,到期返本付息。
养老钱打了水漂
公司隐匿账目,法定代表改名逃避制裁
2010年1月,老人们发现,他们投出的钱不但没领到返利,本金也没了踪影,于是报警。
老人们称,公司不仅让他们开研讨会,还带他们去看现场,而且公司也有人像模像样地在办公。“开始很多人不信,但看见有人尝到甜头了,就动了心。最关键的是,他们跟我们签订合同,我们想,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而且合同在手就万无一失了,没想到却掉进火坑……”
至2010年1月7日,怡老霖公司已向370余名投资者非法吸收存款共计人民币3100余万元。
据了解,养老中心的创建者,是辽宁皓安国际怡老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关春茂。2005年9月,关春茂以关皓安的名字注册成立了怡老霖公司。
16日,记者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关春茂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70万元。记者在判决书中找到了他改名的原因,是为了隐匿身份、逃避法律的制裁。
怡老霖公司为了掩盖罪行,将相关账目隐匿,拒不交出。办案人员还是找到了他们的犯罪证据,公司经理邹陆明、孟红、叶梅相继被刑事拘留,关春茂也被押解回沈阳。
辩称行为是“借贷”
法院裁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庭审时,关春茂认为自己的行为属民间借贷,他只是向在养老中心取得“养老资格”的老人借款,并不是在社会上吸纳资金。
法院查明,怡老霖公司所进行的“借贷”,并非针对特定对象之间的“借贷”行为,该公司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具有非法性和广延性,且该行为扰乱国家金融秩序,早已超出民间借贷范畴,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属于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
法院认为,被告人关春茂、邹陆明、孟红、叶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非法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其他三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到2年不等,并处罚金40万元到15万元不等。
法官提醒
勿贪高额回报
小心上当受骗(链接)
沈阳市中院刑二庭一位法官介绍说,近年来,一些不法人员、企业利用部分群众贪图高额回报而进行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例时有发生。多数群众因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概念认识不清而被骗,其中以老年人和中年妇女居多。
辽宁沈阳公安局经侦支队相关负责人分析,老人们更容易上当受骗,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经不起高额利息的诱惑,老人们想用手中的钱多赚些利息,这就给非法集资者提供了机会;二是现在不少老人与子女亲属交流不多,投资时多是自己拿主意,没有和亲人商讨过,这就大大增加了非法集资者骗取老人信任的可能性。
法官提醒老人们,在与陌生人谈及投资事宜时,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不要寄希望于“天上掉馅饼”,遇事多与子女商量,看好自己的钱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