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身份证丢失被冒用莫名欠款1万多元

2011/5/26 9:25:18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这就意味着,谢瑞育不需对自己“被”信用卡担责,冒用者及银行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谢先生在光大银行“被”信用卡

谢先生在光大银行“被”信用卡

  来源:湖南广播电视台-《》

  《》记者 雷鸿涛 实习生 周勇 文/图

  家住长沙河西望月湖小区的谢瑞育最近遇到了一件郁闷事:最近在办理房贷手续时,他遭到了银行的拒绝。原因居然是名下多了一张光大银行的信用卡,该卡欠款1万多元。谢瑞育怀疑是他人冒用自己丢失的身份证办理了信用卡,并质疑光大银行信用卡审核发放程序有漏洞。

  长沙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这就意味着,谢瑞育不需对自己“被”信用卡担责,冒用者及银行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名下莫名欠款1万多

  2008年的一天,谢瑞育第一代身份证丢失。“过了一段时间,我就去补办了身份证。”谢瑞育说他的身份证已经丢失几次了,但他每次都补办了新的身份证,自己也没把丢失身份证这事放在心上。

  今年5月初,谢瑞育在一家银行办理房贷手续时遭到了拒绝。银行告诉他,他的个人信用报告出了问题。随后谢瑞育来到了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查询了自己的《个人信用报告(个人查询版)》才得知:“谢瑞育”在2008年4月份办理了一张光大银行的信用卡,现在还欠款11505元。目前该信用卡的账户状态为“呆账”。

  仔细查看自己的《个人信用报告(个人查询版)》,谢瑞育发现了疑点:除了姓名和户籍地址,冒用者申请信用卡时的包括电话号码、工作单位、年收入等在内的其他个人信息均与谢瑞育本人的不符。2008年3月27日,冒用者还用了谢瑞育的个人信息去中信银行申请信用卡。谢瑞育致电中信银行得知,冒用者的申请未能通过银行的审核。

  谢瑞育质疑,冒用者只是捡了他一张身份证就可以顺利地办理信用卡,光大银行是怎么审核的?为什么冒用者在中信银行审核没有通过,在光大银行却可以通过?他认为光大银行在给客户办理信用卡时,存在审核不严的问题。

  “我这里是银行,不存在要讹你”

  5月20日,《》记者陪同他来到了光大银行长沙分行信用卡中心,一位姓石的工作人员接待了他。

  石女士出示了“谢瑞育”申请办理信用卡的原始材料。申请材料上留有一个座机号码和一个手机号码,其中手机号码已经打不通。谢瑞育尝试拨打座机号码,但对方表示对谢瑞育的事情毫不知情。

  石女士要求谢瑞育填写一份《声明书》,证明谢瑞育本人并没有办理信用卡。“我们这边会帮你尽快上报总行。总行会进行处理,消除不良记录。”当被问及1万多元钱的欠款是否需要谢瑞育还时,工作人员石女士表示:“如果不是你办的,就不要你还。”

  记者质疑,为什么冒用者可以用捡来的身份证就可以办理信用卡,银行是如何审核的?石女士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而是话锋一转:“我这里是银行,不存在要讹你。”石女士告诉谢瑞育,如果他要想水落石出,就得自己去报警,“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你说没办(信用卡),你就要举证。你举证你就要去找到这个人(冒用者),他承认是他办的,就是他办的。”如果谢瑞育想解决问题,就得按照银行的流程来,等待银行的处理结果。

  丢失身份证者

  无需对“被”信用卡担责

  消费者因为身份证丢失,而在光大银行遭遇“被”信用卡的还不止谢瑞育一人。据媒体报道,家住长沙东风路东风一村的梁女士于2008年丢失身份证。但去年5月,她接到了光大银行长沙分行的一个催款电话,称她办理的信用卡已经欠了银行7980余元。梁女士说:“很明显,身份证上写着我的名字,而收卡人却是别人,身份证上的地址也不是这个收卡的地址,为什么银行不核对就发卡呢?”

  如果丢失的身份证被人拿去冒用,身份证所有人要不要承担责任,是许多市民所担心的问题。记者就这一问题,采访了长沙市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复称: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

  2010年3月,公安部在回答网民提问时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必须这么做。

  这就意味着,谢瑞育不需对自己“被”信用卡担责,冒用者及银行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张小小的遗失身份证,往往引发大问题。因为身份证信息被冒用,而出现“被” 跨省追逃、“被”买房3套、“被”以旧换新4次的新闻频频见诸报端。

  为何身份证丢失,重新办理之后会继续被冒用呢?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曲新久介绍,公民身份证丢失后,补办了身份证,在法律上来讲丢失的身份证已经作废无效了。但是事实上来说,作废目前还做不到。尽管目前身份证里面有芯片,包含了人的生物学信息,但是只有公安系统内部有条件进行这种统一的认定,一般的单位和普通人都做不到。因此,很多时候无从分辨一张身份证是否已经被作废、注销。(本报博客地址:https://blog.yxlady.com/fazhizhou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