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司机一直声称受害者是被自己撞死的
法医鉴定结果显示死者是机械窒息死亡
由于只有法医鉴定,该案一度无法定案
警方组成专案组,找到了目击证人等证据
在证据面前,摩托男终于承认掐死受害人的犯罪事实
盐亭男子吴思强骑摩托车,撞昏一行人后,因害怕承担高额的医疗费,将被撞行人拖入路边草丛,将其掐死。随后,吴思强报警称自己撞死了人。盐亭县***大队事故中队***赶到现场,法医出身的中队长范文洋看出破绽。最后,面对尸检结果和目击者的说法等证据,吴思强交代了作案过程。
成都商报记者昨日从绵阳市检察院获悉,该检察院就吴思强案向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13日,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将择日宣判。
据了解,庭审中,辩护律师认为,因事故发生后,吴思强主动打电话报警,法院应认定吴思强有自首情节。公诉机关指出,吴思强法律意识淡薄,严重漠视生命,以极其残忍的手段杀害受害人,性质恶劣,构成故意杀人罪。请求法院依法严惩。
疑点
死者损伤不符合车祸特征
盐亭县***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范文洋介绍,2010年10月6日7时16分,他们接到一男子报警,称其骑摩托车路过八角镇曙光村11组时,将一位行人撞死。接到报警后,范文洋带领***任洪涛、唐兵,迅速赶到案发现场。
“经过我们询问,报案人叫吴思强,当天早上7点左右,吴思强驾驶一辆车牌号为川BU81××的两轮摩托车,从八角镇建设村8组出发,向八角镇场镇方向行驶,行驶至八角镇曙光村11组任家湾路段时,将同方向行走的一名行人撞倒,造成该行人当场死亡。”范文洋说,询问情况后,他和任洪涛、唐兵,迅速对现场进行仔细勘查。
“我是法医出身,通过对现场和死者的勘查,我发现肇事摩托车只有轻微损坏,而且摩托车撞人后的滑行距离较短。死者头部损伤并不严重,但颈部上有一块软组织损伤,不符合车祸损伤的特征。”范文洋说,“通过这几个疑点,我感觉事情有些蹊跷,但当时并未露声色,只通知死者家属前来处理这起交通事故。”
鉴定
法医认为是机械窒息死亡
死者杨某的家属赶到后,也以为是一起正常的交通事故,并未提出异议。“由于事有蹊跷,我就劝说家属,希望进行尸检,进一步了解死因,家属同意了我的观点。”范文洋说。
随后,盐亭警方立即组织法医,对死者进行尸检。检查结果显示,死者面部血管扩张,颈部舌骨骨折,头顶有3厘米搓裂伤,颅内无出血、水肿,肺部有窒息迹象。法医认定,这是一起机械窒息死亡。
“有了法医的鉴定,我们立即以处理交通肇事为由,传讯肇事司机吴思强到***大队接受处理。吴思强到***大队后,我们马上将其控制,并展开审讯。”范文洋说,面对警方的审讯,吴思强态度非常强硬,只承认杨某是自己撞死了的。由于吴思强不承认,仅凭法医的鉴定,无法定案。
2010年10月9日,***大队向盐亭县公安局进行了汇报。盐亭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了专案组,由刑警大队牵头,开始对此案展开调查。范文洋介绍,专案组***在现场附近走访时,一位目击者告诉***,当时他刚好经过事故现场,本来打算去帮忙,但肇事司机拒绝帮助。
根据目击者的说法,专案组***再次突审吴思强。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吴某交代,他将受害者撞昏后,因害怕巨额的赔偿,便将其拖近路边草丛,用手将受害者掐死。
成都商报记者 汤小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