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岁的时候,他才有了我。按照家乡的风俗,要给左邻右舍送染得红艳的蛋。他兴致勃勃地去市场上买来很多光亮饱满的鸡蛋,自己在家里煮,然后用廉价的颜料,将每一个鸡蛋都染得漂亮光鲜。
妈妈说,他是起早提了100个鸡蛋,去周围的几栋楼上送的。挨家挨户地敲门,在别人陌生疏离的目光里,极骄傲极响亮地说,我生了个宝贝千金,6斤6两,早晨6点,最吉利的时候呢!但还是有人,在他转身离去的时候,说,不过是一个收破烂的,说不定这女孩子将来也承继他的事业呢。这样的话,他从来都是很快地忘掉。事实上,他是太兴奋了,甚至在路上碰到抱了孩子的母亲,也会凑上前去,呵呵傻笑说,我们家千金也是这么漂亮呢!许多人看着他因为长期收拾破烂而皴裂枯败的手,常常不等他走近,就抱了孩子远远躲开去。他并不恼,脸上依然堆着笑,顺便将人家刚刚丢给他的矿泉水瓶捡起,哼着曲子笑着赶回家去看他襁褓中的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