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杀少女摔死男童获死缓 村民称不满判决

2011/7/6 3:33:17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云南省巧家县茂租乡鹦哥村强奸案发案现场(7月4日摄)。法律专家表示,改变终审判决结果有两种途径:云南省高检通过最高检向最高法院提出抗诉,云南省高法启动再审程序。2011年3月4日,云南省高法终审改判其死缓,理由是其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好,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

云南省巧家县茂租乡鹦哥村强***案发案现场(7月4日摄)。 新华社发

云南省巧家县茂租乡鹦哥村强***案发案现场(7月4日摄)。 新华社发

  近日一则网帖称,云南昭通一男子***杀同村18岁女子后摔死男童,一审被判死刑,但云南省高级法院终审改判死缓,理由是其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好,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但这些理由都经不起推敲。该网帖引起网民热烈讨论。云南省高法相关负责人受访时称,正在审核此审判结果,以决定是否再审。

  法律专家表示,改变终审判决结果有两种途径:云南省高检通过最高检向最高法院提出抗诉,云南省高法启动再审程序。

  >>网帖

  实名举报***杀案免死判决

  标题为《强***之后杀死两人,是谁发给了李昌奎的“免死牌”》的网帖称:巧家县鹦哥村李昌奎家与王家飞家产生了矛盾并发生扭打。2009年5月16日,赶回村里的李昌奎见到王家飞,就将王家飞的裤子撕烂,将其掐晕后强***,又用锄头击打其头部。然后,李昌奎提起王家飞弟弟王家红的手脚,将3岁孩子的头猛烈撞击铁门。担心两个孩子不死,李昌奎又用绳子将两个孩子脖子勒在一起后扬长而去。2010年7月15日,李昌奎一审被昭通市中院判处死刑。2011年3月4日,云南省高法终审改判其死缓,理由是其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好,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发帖人指出,这些免死的理由都经受不住推敲。网帖附有发帖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以及死者生前照片、按有红手印的村民联名信照片等。

  不判死刑治安难保

  鹦哥村66岁的村民杨正富受访时说,这起命案凶手没判死刑,地方治安将得不到保证,因为“今后谁都可以杀个人就去自首”。现任村民小组长周天祥说:“知道判死缓的村民大部分都不满意。农村的说法就是杀人要抵命。”村民们还说,李昌奎平时就有点“二杆子”,与人发生争执时常说“小心我拿榔头敲死你”这一类的话。

  在昆明市船房老村的一间出租房里,正在上访的死者王家飞姐弟的母亲陈礼金说,自己和丈夫从昭通市到昆明市一个多月了,其间一直不断向云南省高检、省高法投送各种材料,目的就是要让凶手重新改判死刑。

  >>受害人家属

  从轻情节不成立

  死者的哥哥王家崇说,云南省高法认定的从轻情节都不成立:李昌奎以前托人向王家飞提亲,遭到拒绝后一直想报复,明显是预谋作案;他“自首”是在公安机关发出通缉后自己处于四处讨饭、穷途末路的情况下才在2009年5月20日被迫投案;他“认罪悔罪态度好”是想减轻受到的惩罚;法院说凶手“积极主动赔偿”更是子虚乌有,有鹦哥村委会和茂租乡政府出具的材料为证。

  这份材料显示,李昌奎的父亲李顺祥经乡、村两级干部多次做工作,始终不肯出钱赔偿,最终乡村两级干部只得责令他们公开变卖钢筋、水泥、砖、羊等财产,得到的21838.5元转交受害人家属。王家崇说:“安葬费就花了3万多。这种赔偿怎么叫积极主动呢?!”

  >>云南省高法

  正审核审判结果

  云南省高法新闻发言人、副院长田成有表示,此案终审被改判死缓是事实,该院目前已经高度关注此事,正在对这起案件的审判结果进行审核,再审程序是否启动将视案件审核结果严格依照法律作出决定。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