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高院称正审核李昌奎免死案
记者连线受害者家属,其表示已联名200多村民向省高院提请启动再审程序
近日一则网帖引起网民热烈讨论,网帖称云南昭通男子李昌奎2009年5月16日***杀同村18岁女子后,又将其3岁的幼弟活活摔死,一审被判死刑,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改判李昌奎为死缓,理由是其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好,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
昨日,本报记者联系到两名遇害者的哥哥王家崇,他向记者透露,云南省高院通知他们,7月中旬,将安排家属和院长见面。
受害者家属:他走投无路才自首
从死刑到死缓,改判让受害者家属非常震惊。
两名受害者的哥哥王家崇对本报记者说,“当妈妈听说这一判决结果时,当场晕倒,我爸爸也跑到弟弟妹妹坟前流泪。为寻求一个公正的判决,我父母也置生活了近五十年的老家于不顾,平生第一次来到省城昆明寻求相关部门的帮助”。
王家崇向记者透露,他们并没有收到云南省高院重新审查此案的通知,法院只是通知他们7月中旬将安排和院长见面的机会。
有网友认为是“自首”这道“金牌”令李昌奎免于一死。
然而,受害者家属对“自首”一说却存有异议。王家崇说,李昌奎以前托人向王家提亲,遭到拒绝后一直想报复,明显是预谋作案。受害者叔叔王海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李昌奎并不是犯罪后就到公安机关投案,而是逃到西昌等地,第4天再想逃跑时被公安机关四处追捕,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才去投案的。此外, 法院说凶手“积极主动赔偿”更是子虚乌有,有鹦哥村委会和茂租乡政府出具的材料为证。一份盖有公章的材料中看到了这样的内容:李昌奎的父亲李顺祥虽然承认人是他儿子杀死的,但经乡、村两级干部多次做工作,就是以各种借口不拿出钱来赔偿。村委会干部只好跟乡干部一起,责令他们公开变卖处理钢筋、水泥、砖、羊等财产,得到的21838.5元转交给了受害人家属。王家崇说:“安葬费就花了3万多。这种赔偿怎么叫积极主动呢?!”
王海还向记者透露,家属连同本村200多名村民联名向云南省高院提起申诉,提请再审程序,重新判处李昌奎死刑立即执行。“我们全家人都不会放弃的”,王海情绪激动地对记者说。
网友调侃:李昌奎判死缓,药家鑫会含冤
李昌奎案的改判在公众中引起了激烈的讨论,不少网友拿李昌奎与药家鑫作比较。记者发现,在腾讯微博针对李昌奎案的在线调查中,网友选择“应死刑,比药家鑫凶残”的比例高达97.79%。
刑事技术高级工程师阎笑古在其腾讯微博中说,虽李昌奎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李昌奎判死缓,药家鑫会含冤。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凝发微博称:一般而言,恶性故意杀人案件如果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最起码的条件是获得被害人的谅解,且不是罪大恶极。从我国的司法实践看,李昌奎免死的理由无论从哪个角度都是不成立的。资深媒体人程刚发微博称, 一份判决,如果让没受过专业法律训练的普通民众都觉得不公,一定是哪里出了问题。几年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接受采访时说,一位从心底里不相信法律、不具备法治精神的法官断出来的案子,可能还不如一个没受过任何专业法律训练但相信法律的普通人来得公正。
云南省高院称正在审核该审判结果
新华社记者就此采访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时,确认了此案终审被改判死缓是事实。该院的有关人士表示:目前云南省高院正在对这起案件的审判结果进行审核,再审程序是否启动将视案件审核结果严格依照法律作出决定。其新闻发言人、副院长田成有表示,云南省高院目前已经高度关注此事,高院会认真审慎对待,一切将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及法定程序处理。
记者就相关问题咨询了法律专家。这位专家表示,我国在案件审判上的二审终审制,决定了如要改变终审判决结果,要么是云南省人民检察院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要么只能等云南省高院启动再审程序。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