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薇)54岁的安徽农民杨开阳冒充网络媒体负责人,以公益维权为名诈骗12名上访者共计17万余元。记者昨天获悉,市二中院终审以诈骗罪判处杨开阳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6000元。
2008年起,杨开阳自称是中国国际网络电视台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和中国国际法制电视传媒中心的负责人,在相关部门的信访接待处门口与上访者搭讪,称其公司能够对当事人认为处理不公的案件进行调查、取证、核实,纠正执法机关的错误,并声称可以通过网络媒体对不公案件进行发布,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谋得对方好感,杨开阳还声称其公司属于公益性质,只为帮助访民维权,不为盈利,访民只需支付调查、取证所需的维权事务活动经费。这一番说辞使不少上访者中了其设下的圈套。
法院查明,2008年2月至2010年4月,杨开阳在丰台、大兴等地骗取12名上访者钱财,共计17万余元,实际上,他并未解决任何访民的诉求。2010年3月,他在大兴区还以帮人办理采访证、记者证为由骗得7900元。
一审法院审理后,以诈骗罪判决杨开阳有期徒刑6年,罚金6000元;随案移送的其8万元违法所得及已冻结账户内的余款按比例发还各被害人;继续追缴其余违法所得返还各被害人。杨开阳对此不服,提起上诉。
市二中院认为,一审法院判决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对在案赃款及继续追缴违法所得的处理亦正确,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