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伤王月梅的那只恶狗。
讯 (记者 马永平) “大黄狗一下子从狗棚里扑出来,朝我腿上就是一口,我吓坏了,赶紧跑了。”回想起7月14日被恶狗扑倒的那一幕,王月梅还心有余悸。7月19日,记者在新疆昌吉市第二人民医院见到了她,因被撕咬的伤口太深,她正住院等待做清创手术。
记者看到王月梅左腿根部被咬伤,胸口也有血绺子,医生已经包扎过了,她在打着点滴。王月梅说,当天她和丈夫一起去工地干活,因管理人叫得很着急,她就从工地围栏裂开的口子处钻了进去,准备走捷径,丈夫在后面接电话走得慢。
“我刚钻进去没走几步,突然看到一条大黑狗向我扑来,一下子朝我胸口咬来,我赶紧往后退,没想到绊倒了,狗就扑上来,朝我大腿咬了一口,还朝我胸口抓了几下,我吓得站不起来,就往回爬,狗再没追来,听见我的叫声,丈夫急忙赶来,当时工地上一个人都没有,大约过了五六分钟,才从房子里出来一个大妈,将狗赶走。”王月梅说。
看见狗走了,王月梅才感觉到了疼,低头一看血顺着大腿往下流,急忙一边报警一边往去医院。王月梅的丈夫说,住在医院都5天了,可没有人承担责任,一切费用都是自己承担的。
据医生介绍,王月梅的腿部有一个三角形撕裂伤,伤口较深,必须得做清创手术。
随后,记者来到事发的绿洲路上一个建筑工地,这里是由兵团建工集团承建的,在工地后面的一个小院子里,记者看到了咬人的大黑狗,它约有40厘米高,耳朵竖着,脖子上拴着一条长长的链子。
在工地做饭的大妈说,当天他们都在房子里吃饭,听见狗叫赶紧出来看,就见王月梅夫妇站在狗棚附近,说是被狗咬了,她赶忙将狗赶开,让二人离开。
该工地施工负责人刘世伟说,狗确实是他们养的,但当时已是中午下班时间,而且还有围栏围着,这里也没有路,为什么偏要钻进来走,而不走大门呢,被咬的人本身也有很大责任,而且王月梅夫妇的管理者带员工进来也没有尽到指引义务,所以他们觉得不应该由他们承担主要责任,但王月梅出院后,他们会给予一定的帮助。
被狗咬伤,到底谁该担责呢?新疆新蓝天律师事务所马淼律师解释说,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虽然此事中王月梅也存在一定过错,但这不能作为饲养人不承担责任的理由。
“即使是小偷进去偷东西,可饲养人没有管理好狗,咬伤了小偷,也是要承担责任的。如果饲养人不肯承担责任,被咬伤的人可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马淼律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