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钢铁集团高管称董事长未为离婚转移财产

2011/7/22 14:33:17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因为标的额巨大,日照钢铁集团董事长杜双华与宋雅红的离婚案备受关注。据了解,宋雅红诉杜双华离婚案目前已被北京市一中院中止审理,等待衡水中院对2001年的离婚判决的再审情况。

宋雅红在新闻发布会上被记者团团围住。本报记者 李玉涛 摄

宋雅红在新闻发布会上被记者团团围住。本报记者 李玉涛 摄

  本报北京7月21日讯(记者 仲爱梅 任鹏) 因为标的额巨大,日照钢铁集团董事长杜双华与宋雅红的离婚案备受关注。21日,继杜双华发布万言书之后,宋雅红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万言书作出回应。不过,宋雅红对很多涉及财产的争议仅以“都是他说的,去问他吧”来搪塞,让这场号称“国内离婚第一案”的婚姻官司变得更加扑朔迷离。

  一方表示“2001年双方就已离婚,有法院判决为证”,另一方则坚称“对判决毫不知情”,离婚还是“被离婚”,成为杜、宋离婚案件的焦点所在。

  在21日的发布会现场,宋雅红表达了对杜双华万言书的欢迎:“我很高兴他能通过万言书来作出回应,起码不是我自己一个人在说了。”

  宋雅红对“被离婚”一事反应激烈,一再强调自己作为受害者的身份。“如果我对2001年衡水法院的判决知情,怎么可能会接受净身出户?要知道,当时杜双华的资产已经达到了四五亿元。”说到委屈处,宋雅红几次眼泛泪光。

  不过,在强调自己受害人身份的同时,宋雅红对于杜双华在万言书中所提“多年来对宋雅红的资助超过一千万元”、“困难时期宋雅红借故开走上百万的奔驰车”等问题,并没有给出正面答复,而一再以“那些都是他说的,我不清楚,你去问他吧”来回应。

  之后,面对记者的一再追问,宋雅红表示,自己将于近期在网上发布书面回应,并公布手中已经掌握的相关证据。

  对于宋雅红此次在京召开的发布会,杜双华有何回应?21日晚,记者试图联系杜双华本人未果,一名日钢高管接受了采访。他说,杜双华是在忍无可忍、***无奈的情况下,才出面对相关事实作出的说明,不是为了斗嘴吵架,也不是为了互相攻击诋毁,更不是为了炒作贩卖。“宋雅红有所谓事实***为什么不早说?万言书、十万言书对于法院裁定又有什么意义?我们最尊重的还是法律,相信的是法院。”该高管称。

  据了解,宋雅红诉杜双华离婚案目前已被北京市一中院中止审理,等待衡水中院对2001年的离婚判决的再审情况。而由于该案尚有法律问题未解决,原定于今年4月27日的再审已经无限期延后。

  专家说法 离婚判决不能轻易否定

  针对2001年由河北衡水中院做出的杜宋离婚判决,由于该判决将宋雅红的“红”错为“宏”、将杜双华及两个儿子的生日写错等问题,宋雅红及其律师陈旭认为该判决无效。而一旦认定该判决无效,就意味着杜双华现有的数百亿财产面临分割问题。 “仅仅一些程序上的错误是否导致离婚判决书无效?我不这么认为。”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雷明光说。

  对于已生效的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判决能不能再审?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马忆南认为是不能够再审的,但有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方面的纠纷是可以再审的。

  马忆南说,所有人都应该受法院判决的约束。这个案子社会反响那么巨大,该案的处理会影响很多同类案件的审判,实际上涉及许多公共利益,比如公众要不要、能不能信赖、尊重法院判决,司法活动还有没有尊严。所以不能轻易否定法院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

  怎么样才能认定离婚判决无效?雷明光认为,只有认定判决书是伪造的,或者当时在审理这些案件时,法官有徇私枉法的严重过错才可以裁决原判决无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龙翼飞则说,对于法院已经做出的判决和裁定,即使生效了但被证明是错误的话,也要予以纠错。“很高兴看到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原来判决确有错误,启动了再审程序。现在依法进行再审,给双方当事人提供了重新获得公平正义的机会。”

  为离婚,杜双华转移财产?

  日照钢铁坚决予以否认

  本报记者 仲爱梅 任鹏 “在我们对离婚案件的调查取证中发现,杜双华有财产转移的情况。”在21日的发布会现场,宋雅红的代理律师陈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语出惊人。

  发布会上有记者向陈旭提问,他们是否申请了财产冻结,是否针对离婚案一方转移财产有准备动作?陈旭表示,他们已经搜集了大量的关于杜双华财产状况的证据和材料,并且提交给了现在的再审法院。

  “可以很负责地说,我们在调查举证过程中的确已经发现这样的问题(杜双华出现一些财产转移问题)。并且我们也向法院提了出来,具体细节现在不便透露,到适当的时候,真到有一天,能够处理财产问题的时候,这个细节会披露出来。”陈旭说,他们已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但是目前为止法院还没有做出回应。

  “财产转移说”是否属实?21日晚间,记者试图联系杜双华本人,但未能联系上,日照钢铁集团的一名高管接受了记者采访。

  对于所谓的“财产转移说”,该高管坚决予以否认:“绝对不可能,因为压根就不存在转移的问题。”

  宋雅红律师否认存在四六分成风险合同

  本报记者 仲爱梅 任鹏 杜双华在万言书中曾不点名地指责宋雅红的代理律师陈旭:“听说你们的内部人士对外炫耀,你们与宋雅红签的是风险代理合同,四六比例分成,即官司打赢你可以自宋雅红那里拿走从我处切割财产的40%。”

  有热心网友算了一笔账,按照这样的取酬标准,陈旭可以得到几十亿律师费。

  “这在中国有可能吗?”21日的发布会上,陈旭回应说,“我想杜先生所说的这位‘内部人士’一定不是我们内部的,他(或她)如果真是我们律师团队的,就会知道那个收费数字是多少。”

  面对记者的提问,陈旭否认有四六分成的说法,并称是遵循律师收费的惯例:“我跟宋雅红女士肯定有代理关系,至于到底有多少律师费不能告诉你。”

  新闻分析

  离婚案或将影响日钢正常运营

  本报记者 仲爱梅 任鹏 杜双华作为日钢集团的董事长,他的离婚案是否会影响到日钢集团的正常运营?

  接受记者采访的那名日钢高管表示,如果宋雅红打赢了这场离婚官司,肯定会对日照钢铁的运营产生影响,因为这必然要涉及到分财产的问题。“按照宋雅红代理律师陈旭的说法,杜总的个人资产高达480亿元,那么,宋雅红应该可以分得一半,也就是240亿元,这些财产很可能会以股权的形式出现,那么必然会对日照钢铁产生影响。”他说。

  记者注意到,在杜双华19日发表的万言书中,也曾经表示过类似的观点。按照他的说法,2008年他与宋雅红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他曾先后答应过给宋1亿元和5亿元的离婚补偿金,但宋并未满足,又提出了把公司50%股权写在其名下的要求。但是,如果按照宋雅红的要求将50%的股权留给她和儿子,“我又怎么向跟随我多年的经营团队、企业职工以及山东钢铁和省市政府交代?我当然没有给予正面回应,事情不了了之。”

  根据此前相关评估机构给出日照钢铁的评估价值,应在450亿元人民币左右。同时,公开数据也表明,日照钢铁去年实现利税76亿元,其中利润45亿元,税金31亿元。今年上半年,日照钢铁实现净利润20.5亿元,上缴国税、地税税金17.79亿元,上缴海关增值税16.39亿元。

  与此同时,今年2月份,杜双华的日照钢铁已经与中国五矿集团下属上市公司五矿发展签署了相关协议,日照钢铁对五矿发展旗下五矿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托管。6月8日,日钢再次进驻第二家央企,与央企中冶科工集团控股的中冶京诚(营口)装备技术有限公司达成协议,提供“诊断”管理服务。日照钢铁提供的最新数字表明,今年上半年,营口中板实现利润4030万元,去年同期亏损25468万元。营口中板注册资本为28.98亿元,仅其宽厚板生产线的投资就有70亿元人民币左右。而中冶京诚项目总投资120亿元,当时预计年可实现销售收入300亿到350亿元。这两家企业的投资及产出规模,都堪比日照钢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