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7月22日电(记者 刘德华 通讯员 吴明远 陈萍) 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检察院提前介入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卖淫团伙案。 7月22日,大安区检察院依法作出决定,分别以涉嫌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批准逮捕胡津等八名犯罪嫌疑人。
今年6月23日,省公安厅在工作中发现该市“伟海商务酒店”有组织卖淫的重大嫌疑。遂于当晚十一时许,对该店进行了专项整治行动。现场抓获以胡津为首的涉嫌组织卖淫犯罪团伙成员八人,卖淫嫖娼人员二十余人,并移交该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大安区检察院侦查监干警及时深入发案单位听取案情介绍,引导侦查人员调查取证。
现已查明:2009年10月,犯罪嫌疑人胡津(男,现年37岁,天津市人)受聘于该市大安区“永乐宫水疗会所”场面经理,同年底担任经理职务,负责全面管理。该会所由于证照不齐,被责令停业整改。2010年5月,“永乐宫水疗会所”挂牌为“伟海商务酒店”。由于连续数月亏损,为牟取暴利,胡津即产生利用“伟海商务酒店”从事卖淫活动的念头。2010年11月底,在“伟海商务酒店有限公司”法人黄建平的默许下,胡津开始着手准备,添置水床、改变房间内部设置、招募卖淫妇女。聘用犯罪嫌疑人罗艳梅(女、现年39岁,安徽合肥市人)、魏琪(男、现年25岁,成都市人)为场面主管,负责对卖淫妇女的日常管理,接待嫖客进入包房后联系“钟房”通知卖淫妇女进入包房内供嫖客挑选,并对嫖客就卖淫妇女的性服务是否满意进行回访,建立客户群,稳定消费群体。聘用犯罪嫌疑人柯昌泉(男、现年36岁,犍为县人)、杨羽(男、现年26岁,自贡市人)、杨智贤(男、现年19岁,自贡市人)为场面部长,分别负责库房、迎宾接待、鞋吧,休吧的管理,特别是柯昌泉负责购买淫秽光碟及其他用品,用以提高嫖客性趣;杨羽与门厅保安保持联系通风报信,逃避公安机关检查。主管和部长实行轮班制,柯昌泉、杨羽、杨智贤在轮班期间,均要从事嫖客的接待工作,由轮班部长通知主管罗艳梅或魏琪带嫖客进入包房,在嫖客较多时,经主管同意可直接带嫖客进入包房嫖娼。聘用犯罪嫌疑人易林君(女、现年18岁,自贡市人)为“钟房”职员,负责按卖淫妇女到岗时间先后排序,通知卖淫妇女接受嫖客挑选,嫖客选定卖淫妇女后,由卖淫妇女电话通知易林君包房号、嫖客的手牌号、卖淫妇女的工号、服务标准及开始服务时间,由易林君负责进行登记,在服务时间结束前十分钟电话提醒卖淫妇女。聘用犯罪嫌疑人肖湘婷(女、现年21岁,福建三明市人)负责一楼吧台收取嫖资,并将营业款装入信封投入办公室的保险柜内。
犯罪嫌疑人胡津为使卖淫妇女数量相对固定,采取扣压每名卖淫妇女1200元为押金,规定卖淫妇女必须在“伟海”从事卖淫活动三个月,否则押金不予退还,对卖淫妇女施以控制。规定每名卖淫妇女每月完成6个“点钟”和6个“双飞”任务,对未完成任务的,对其处以扣发100元。安排专人对卖淫妇女进行卖淫活动技能培训,亲自设置十余种卖淫活动具体项目及收费标准。为勾起嫖客的性趣,向卖淫妇女提供淫秽光碟、果冻、白开水、冰块、水床,DVD放录机等物品。对“伟海”的管理人员实行定期开会制度(重大事项及时通知),部长填写交接班记录,每月有总结,计划。
2010年12月,犯罪嫌疑人胡津组织卖淫妇女在“伟海商务酒店”从事卖淫活动,酒店月收入从原来二、三十万元猛增至七、八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胡津的个人收入从二、三千元升至上万元。
7月18日,大安区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对该案的提请逮捕意见书后,经过认真审查,依法决定以组织卖淫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胡津、罗艳梅、魏琪;以协助组织卖淫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柯昌泉、杨羽、杨智贤、易林君、肖湘婷。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