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拆除老房一月后公示代管决定书

2011/8/2 15:41:24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记者刘雪 魏凯 广州恩宁路一栋老房被拆月余后,代管决定书才见报公示。”  据了解,广州市房管局荔湾分局发出穗房延拆字[2010]第29号《广州市房屋拆迁公告》,批准荔湾区连片危破房改造项目办公室拆迁吉祥坊17号房屋。

  南都讯 记者刘雪 魏凯 广州恩宁路一栋老房被拆月余后,代管决定书才见报公示。前日,一纸刊登于同城某报的《房屋代管决定书》引起了恩宁路居民的质疑。

  昨日,南都记者走访恩宁路吉祥坊17号,看到从吉祥坊3号直至25号房屋之间,单号房屋已全部拆除,一台钩机停在17号原址,已有月余。多名恩宁路居民表示,这栋老房系6月中旬拆除,当时屋主并未现身,亦未张贴代管公告。这栋房屋系民国中后期所建。

  这封编号为“(2011)荔湾代决字021号”的决定书公示于7月31日的同城一家报纸。由广州市国土 资源和房管局荔湾区分局发出,落款日期为2011年7月27日。

  “代管决定书7月底才公示,但是房屋6月份就已拆除了”,公告一出,恩宁路多名居民向反映,“还没等到房管部门代管,就已先行拆除房屋,这是不是‘先斩后奏’?”

  据了解,广州市房管局荔湾分局发出穗房延拆字[2010]第29号《广州市房屋拆迁公告》,批准荔湾区连片危破房改造项目办公室拆迁吉祥坊17号房屋。早在今年2月21日,荔湾区代字013号通告已告知,要求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代理人在通告发布之日30日内,向房管部门提出权利主张,现期限已过,相关人员并未出现。

  昨日,荔湾区连片危破房改造办公室通过区委宣传部表示,拆 除这一房屋并不存在违法现象,并表示今日将向媒体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