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民刘女士反映,她的银行卡忘在取款机内,被人取走1200元,但因为金额不足5000元,警方称无法立案,而银行监控必须在有立案通知书的情况下才能查看,这让刘女士不知所措。
□记者 李玮/文 张培方/图
卡忘拿走被取1200元
7月31日上午9时许,市民刘女士在郑州市宝龙国际广场附近的一家银行内,通过ATM自动取款机取走了500元现金,当时取完现金后着急要走,刘女士把银行卡忘在了取款机内。
直到8月1日傍晚近7点,刘女士才想起来自己的银行卡忘在取款机内了。于是,她让朋友帮忙通过网银进行查询,发现自己的这张银行卡已被人分两次取走了1200元现金。
刘女士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并在次日一早前往银行希望能调取监控录像,但银行方面以“必须有警方的立案通知书”为由拒绝调取该监控录像。刘女士匆忙赶到派出所报案,但“派出所***说,因为涉及金额不足5000元,不能构成信用卡诈骗,所以无法立案,我想让派出所***帮忙查看一下银行的监控,最起码知道当时是什么样的人作的案,即使派出所没法抓那个取我钱的人,我自己也可以找找,可现在监控也看不到。”刘女士很无奈地说,因为银行曾称,监控录像只能保留15天,自己很着急。
没有公安部门介绍信无法调监控
“有监控不能看,丢钱少不能立案,难道失主只能自认倒霉,任由不法分子逍遥法外?”刘女士称,“按照***的说法,我可以理解为如果别人丢了4999元,而不够5000元等于也无法立案。”
随后,记者从银行方面获悉,监控录像须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介绍信及办案***的身份证明才能调取。
而普通客户是否有权查看银行的监控录像以及按怎样的程序来查看,无论是银行工作人员,还是相关部门的负责人,都没有一个比较明确的答案。
按公安部门的规定,金额不足5000元不构成信用卡诈骗,也就无法立案。而银行方面也有规定,必须由公安机关出具介绍信和***身份证明才能调取。
相关规定让公安部门和银行都有了拒绝刘女士的理由,这让刘女士很受伤,因为监控录像只能保留15天,刘女士怕错失了最佳取证时机。刘女士希望,公安部门能先帮自己开具介绍信,自己也好早日调取银行卡被盗时的录像。
微友评论
胖仔6:再有这机会,我也敢取啊,取4900。
TANA老爹:方法1:向检察机关申诉或向法院起诉,结局是败诉或胜而无果,不服的可能被神经病。方法2:没事就去玩取款机,碰上忘拔卡的,取4999元遁之,赚回3799元,万一卡主他爸是李刚,可能被诈骗犯。方法3:认清屁民在天朝的真实地位,忍气吞声至少能活30年,每年摊损仅40元,越算越值。
-靳涛:能否报案的时候称是5000元,立案抓到人后再改“口供”称是1200元呢?这很明显是逼着市民说谎,这谎说得小还不行,得往大处说,最后估计还给弄个扰乱公共秩序、治安罪啥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有点凌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