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6岁女儿非亲生状告妻子索要赔偿

2011/8/10 16:21:27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原告许先生与被告陈女士在未办理婚姻登记的情况下于2005年生育一女小美。今年6月,鉴定中心出具的物证DNA亲子鉴定意见书结论显示,支持陈女士是小美的生物学母亲,不支持许先生是小美的生物学父亲。

  本报讯(记者邱伟) 为了给自己6岁的女儿上户口,许先生给女儿做了亲子鉴定,结果出来后却令他大吃一惊,疼爱了6年的女儿竟然不是亲生的!许先生一怒将女童的生母告上法庭,要求将女童归其生母陈女士抚养,并向其索要经济赔偿16万元。今天上午,通州法院漷县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

  原告许先生与被告陈女士在未办理婚姻登记的情况下于2005年生育一女小美。因办理户口登记的需要,两人于去年在北京市怀柔法院达成民事调解书,非婚生女小美由许先生抚养。许先生按规定缴纳了1万余元社会抚养费,并前往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派出所要求办理非婚生子女户口登记时必须提供亲子鉴定证明,原、被告故委托北京华大方瑞司法物证鉴定中心对小美做亲子鉴定。

  今年6月,鉴定中心出具的物证DNA亲子鉴定意见书结论显示,支持陈女士是小美的生物学母亲,不支持许先生是小美的生物学父亲。

  这一结论给许先生造成沉重的打击,他认为陈女士不仅在小美出生后至今未尽任何抚养义务,而且还隐瞒孩子并不是其亲生女儿的事实。许先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6年中当小美亲生女儿般抚养、教育、爱护,为其支付全部生活和教育费用。陈女士的行为不仅在精神上对原告造成了巨大的伤害,而且在经济上也对原告造成损失。为此,许先生请求法院判令小美由其亲生母亲被告陈女士抚养,同时返还6年中抚养小美所支出的生活费、幼儿园费用、医疗费,社会抚养费、鉴定费、精神损害赔偿费共计16万元。

  今天开庭,陈女士和许先生本人都来到了法庭。许先生请了代理律师,他说孩子自从出生后就没喝过母乳,都是家里的老人用奶粉从小喂大的,全家人做出了巨大的付出,却没想到会有这样的结果。

  面对前男友的指责,独自一人来到法庭的陈女士也显得情绪激动。当许先生陈述两人是2005年分手时,她大声反驳,说对方说的不是事实,两人分手时间应是2008年。陈女士同时称,对于鉴定中心出具的亲子鉴定,她没有看到原件,只看到了复印件。对于鉴定结论,她提出异议,并当庭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而对于许先淘宝购物必惠生的诉讼请求,陈女士则表示同意变更抚养关系,但拒绝进行赔偿。此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