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为骗取赔偿伪造矿难杀死1人

2011/8/10 16:21:26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8日,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中一起杀人骗赔案作出一审宣判:雷波县人号某等5人杀害29岁小伙并骗赔,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号某死刑,其余4人一人获死缓,一人获无期徒刑,另两人获刑15年。宣判后,明某认罪服判,号某、杨某、沈某不服,向省高院提出上诉,目前,本案在上诉期内。

  没有如果

  电影《盲井》中,两个生活在矿区的闲人靠害人赚钱,他们先是将打工者诱骗到矿区,然后将打工者害死在矿井下,并制造事故假象,再作为死者家属向矿主索要赔偿……这个场景,现在却活生生地发生在我们眼前。被害小伙的头部被炸得血肉模糊,至今无法辨认身份。

  死者尚不得安啊!几个手脚健全的成年人,宁愿拿着这种血淋淋的“赔偿”,也不愿靠自己的双手,堂堂正正地赚钱。在小编看来,这已经不是道德底线的问题了,是人性的病态和扭曲。

  《盲井》当中,一个谋杀者在最后时刻,心态发生了变化,最后自杀在矿井下,只可惜,现实只复制了情节,却没能复制结局。如果凶手之中的一个,最后也能动恻隐之心;如果矿主招人规范、出事不瞒报私了;如果法律健全,矿井招人、管理没有那么多灰色地带……只可惜,没有如果。

  将打工者诱骗到矿区,然后将打工者害死在矿井下,再作为家属向矿主索赔……各地相继出现的现实版“盲井”事件,震动全国。我省也出现两起。而这些案件的犯罪分子大都来自四川雷波县。

  8日,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中一起杀人骗赔案作出一审宣判:雷波县人号某等5人杀害29岁小伙并骗赔,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号某死刑,其余4人一人获死缓,一人获无期徒刑,另两人获刑15年。

  密谋 骗工 整死 拿“赔偿”

  2010年5月,四川雷波县人号某与一名29岁小伙子(身份至今不明)在昭通火车站相识,见小伙子沉默寡言,老实巴交,号某便相约其一起打工,在找活做的过程中与老乡明某相遇,后来号某电话联系了他的一个远方侄子——同是雷波人的黄某也到云南打工。

  8月,黄某到宣威市与号某、明某碰头,黄某同时还带来了两个老乡杨某、沈某。55岁的号某觉得打工做活钱来得太慢,提出要做一笔“大买卖”:将打工小伙冒充其长子带到矿山做工,将其整死后伪造一个矿难事故现场,然后骗取高额赔偿金。5个雷波老乡开始商议,如何实施这个罪恶的“赚钱计划”。

  5个人都会讲彝族话,所以一路来即使5人交头接耳,那个可怜的打工小伙在旁也毫不知情,满心欢喜跟着这些 “热情”的大哥们寻找活计。5人商议后最后决定:由熟悉矿工活计的明某和黄某联系矿山做工,事成后带户口本冒充死者父亲的号某可多分1.5万元,动手的明某可多分1万元,剩余的平分。

  作案 棒打 石砸 放炮炸

  2010年9月7日,5人带着打工小伙从昆明来到沧源县芒回煤矿开始打工。

  9月21日下午,5人和打工小伙在煤矿5号平洞内打炮眼。趁打工小伙低头装炸药之时,明某先用一根木棒猛击小伙子的头部,小伙应声倒下。见其还在动弹,黄某将小伙的手按住,杨某和沈某先后用石块砸向其胸部。此时的小伙子已经是奄奄一息,明某等4人将他放置到炮眼处,扭动放炮器将其炸死。

  在此过程中,号某一直负责望风。爆炸事故后,5人向芒回煤矿谎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号某冒充被害小伙的父亲向芒回煤矿提出赔偿要求。经过商谈,与芒回煤矿达成一次性赔付24.6万元的口头赔偿协议。

  为避免事情败露,号某提出按彝族风俗尽快将“儿子”火化,在法医进行尸检后,尸体进行了火化处理。9月23日,沧源芒回煤矿负责人发觉这起事故有蹊跷后报警,同日,正在接受事故调查的5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公安机关尸检报告出来,证明死者是因胸部受到暴力损伤后,处于严重缺氧窒息状态再被炸碎头颅死亡。

  审判 一人死刑、一人死缓

  近日,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号某等5人杀人骗财案。法院认为,被告人号某、明某、黄某、杨某、沈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谋利为动机,使用暴力、爆炸手段非法故意剥夺他人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

  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号某、明某是主犯,号某还是主谋者,应对其所组织参与的全部犯罪承担罪责。被告人明某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黄某、沈某、杨某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

  据此,临沧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号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明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黄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杨某、沈某有期徒刑各15年。

  宣判后,明某认罪服判,号某、杨某、沈某不服,向省高院提出上诉,目前,本案在上诉期内。

  我们该用什么表情?

  愤怒

  黑色产业

  正当号某等人落网后,全国多地又爆出数十起“杀害智障人员骗赔”案件,犯罪嫌疑人主要来自四川省雷波县。

  今年5月16日,云南彝良县荞山乡黄木组大兴煤矿技改井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两人死亡,其中一名死者叫“杨石格”。煤矿赔偿死者家属120余万元,而警方调查发现,此案系周兴书、卢秀平、杨石格等人利用智障人员冒充杨石格,并将智障人员在作业时炸死,然后骗取善后赔偿款。6月23日,杨石格在老家雷波县落网。

  据公安部门统计, 2007年至2010年,由雷波籍案犯制造的此类案件已达20余起,但只抓获案犯23人。和“小伙子”遇害一样,雷波县当地不法分子杀害智障人员或打工人员骗赔,已形成一条黑色产业链。

  痛心

  死而无名

  被号某等人谋害的“小伙子”是否是智障人呢?可怜他头部被炸得面目全非,几乎与身体分离,无法辨认面部。而他是以“号某儿子”的身份到矿上做工,其遗物中也没有能够核实他身份和其精神状况的物品。警方发过通告,至今没人来认领。警方通过走访,见过小伙子的人都说其“不太说话,行动倒还正常”,由此初步推定其非智障人,但至今仍无法核实小伙子的身份和精神状况。

  思变

  呼吁重视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本案的法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本案中5个被告人上有父母,下有妻儿,身有田地,本应靠自己的劳动所得安居乐业,平安度日,却利欲熏心,杀人骗财,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落得如此下场。

  在市场经济下,四川雷波县少数不法分子为“赚钱”,抛弃伦理道德,置法律威严而不顾,是用丧失人性的方法挑战道德的底线和法律尊严。法官呼吁,这一桩血案再次折射出四川雷波杀人骗赔黑色产业链的严重社会危害问题,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和重视。

  ■记者手记

  《盲井》剧情 而结局不同

  将打工者害死在矿井下,再作为死者家属索要赔偿……这是电影《盲井》中的镜头,却在现实中上演。不同的是,没有一个犯罪分子像主角一样起了怜悯之心,自杀在矿井下。

  近日,四川凉山州雷波县被推向舆论的漩涡。人们在该县清查时发现,很多智障人被买卖、多次转卖,受到非人虐待、洗脑,被他人利用从事各种非法活动,如惨遭杀害伪造矿难敲诈勒索。公众愤怒、谴责,但接下来呢?要如何杜绝这种野蛮的非人行为?

  公安部门认为,很多犯罪分子居住在自然环境极为恶劣的高寒山区,经济极为贫困,因此铤而走险。险峻的地理环境以及浓厚的家族观念,给打击“容留”农村无序流动人员的行为造成了难度。

  除此之外呢?矿主招人的不规范、出事后瞒报私了;法律的不健全,对于买卖成年男性、智障人员缺乏规范……这些亟待完善、急需完善。(顾绍琼 董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