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多地婚前房加名需缴3%税

2011/8/25 14:59:35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新婚姻法】:多地婚前房加名需缴3%税南京对婚前房产证加名字的行为,只收取百余元的工本费。对于这一问题,青岛、苏州等城市的房管部门与税务部门“说法不一”:产权登记中心称“暂不征税”,税务部门则表示“理论上要缴税”。

  财税热线:

  免契税范围不含产证加名

  市财税热线工作人员(工号88318)表示,根据目前执行的契税相关规定,“婚前房产‘加名字’的行为,不在规定所列的免税行为范围之内。”

  记者根据该工作人员指点,查阅了“沪地税地[2004]116号”文件。在这份由市财税部门转发的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中提到,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显然,婚前房产加名字不属于“不征契税”的范围。

  知情人士昨天透露,目前本市税务部门已关注到此问题,并开始对相关情况进行排摸调查。

上一页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