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不满女友提出分手一夜施暴强***4次获刑

2011/9/5 17:21:19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日前,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检察院办结一起强奸案,被告人郑某因不满女友提出的分手要求,竟在短短的一夜内违背女友谢某的意志,先后四次施暴。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郑某不满被害人谢某提出的分手要求,在一晚的时间内违背谢某的意志,先后四次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安徽9月5日电(通讯员 顾强) 日前,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检察院办结一起强***案,被告人郑某因不满女友提出的分手要求,竟在短短的一夜内违背女友谢某的意志,先后四次施暴。检察机关依法以强***罪对被告人提起公诉。

  经查明,郑某与谢某原系男女朋友关系,因感情不和,谢某于2011年3月底向郑某提出分手,但郑某坚决拒绝并趁机扣押了谢某的银行卡、身份证等物品。2011年4月15日21时许,郑某找到了提出分手后躲避他多日的谢某,并强行将谢某带到其在蚌埠柴油机厂大院内的住处,采用语言威胁等手段先后四次强行与被害人谢某发生了性关系,妄图留住女友。在这期间,郑某为了防止谢某逃跑还逼迫她打下了十万元的欠条并扬言“如果和我分手,我就到你家要钱,如果和我继续好,这张借条便作废”。谢某伺机逃离,并通过手机短信让其前男友的母亲刘某帮助报警求救,刘某接到被害人短信通知后,遂向公安机关报案。2011年4月16日清晨,谢某获救,郑某亦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郑某不满被害人谢某提出的分手要求,在一晚的时间内违背谢某的意志,先后四次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罪。庭审中,郑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无异议,并当庭自愿认罪。法院经综合考量一审判处被告人郑某有期徒刑四年。宣判后,被告人表示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