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正在穿越公路的老太不慎摔倒,被困公路上。面对受伤的老太,过往的车辆纷纷绕行,围观群众也无人“敢”靠近将她搀扶起来……昨天上午,这一幕就发生在渝中区石油路。直到交巡警巡逻时发现后,受伤的老太才从险境中脱身。
看来,尽管卫生部于6日发布了《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为扶老人提供了技术指导,但依然无法为人们扶老人提供信心。
老太跌倒路人不敢扶
据目击者唐先生介绍,昨天上午10时许,石油路红绿灯路口,一名正在过马路的老太一个踉跄,不慎跌倒在公路上。“老人家摔倒后想自己站起来,但都没成功。”唐先生说,或许是伤了腿脚,在几次挣扎之后,老太太不再努力,瘫坐在地上等待帮助。很快,马路的两侧站了十几位围观者,但没有一人敢靠近将老太搀扶起来。
“可能大家都害怕‘南京彭宇案’重演,做好事反被伤者说成肇事者吧!”唐先生告诉记者,老太穿着红色的上衣,“当时情况还是挺危险的,老太太瘫坐在公路中,过往车辆看到老太,都纷纷绕过行驶。”
交巡警路过帮忙脱险
大约7分钟后,两位交巡警出现,事情才出现了转机。渝中区交巡警支队金银湾交巡警平台副大队长熊金波和同事两人骑着摩托车,正好巡逻至此。见老太瘫坐在地,两人赶紧下车将其扶起,送到人行道上休息,老太才摆脱了险境。
上午11时许,当记者获悉赶到事发地时,现场已经恢复了往日平静。“交巡警来了之后,扭到脚的老太太休息了一下,就自己回家了。”唐先生告诉记者,因为当时车辆不多,所以没有造成拥堵。
事发处曾有好人被诬陷
在事发地做生意的宋女士告诉记者,老太摔伤的位置距离她家店铺不足十米。事发后,她只敢远远地围观。
“我也是快五十岁的人了,见到老大姐摔伤,其实也挺想上去搀扶一把的。可我又实在害怕被讹诈。”宋女士说,几个月前,就在同一地点,曾有一位好心人搀扶摔伤的老人就被诬陷了,“最后,好心人赔了300块钱,才摆平此事。”这一次,吸取别人教训的宋女士直到交巡警赶到,才从店铺中跑出来了解情况。
交巡警教好人防讹诈
如果过路司机没发现瘫坐在路中的老太?如果交巡警没有巡逻至此?如果事发在车流高峰期……这些“如果”发生,后果不敢想象。
这名老太是幸运的,在交巡警的帮助下,事情很快解决。
熊金波昨日告诉记者,“要是老太太没有得到及时救助、继续坐在路中间,车流量一旦变大,就可能造成交通拥堵。”熊金波说,更危险的是,倘若有车辆未能及时发现老太采取紧急避让措施,老太则很可能为此而受伤甚至丧命。
为了打消市民“做好事反被讹诈”的顾虑。熊金波给出了三点建议:第一,找证人。找路人留电话,万一发生纠纷有证人可以证明;第二,用手机拍一张较远的现场照片;第三,如果老人是轻伤,建议先扶起来然后打110;如果伤得比较严重,先不要扶,拨打110、120并保护好现场。
你会去搀扶
路上跌倒的老人吗?
他们愿意
救助跌倒老人获万元奖励
案例:2011年1月1日,深圳罗湖外语学校的周天成和罗炜看到一名老人跌倒在路边,老人满嘴是血不停往外流,脸上有很多伤痕。在路人不敢搀扶的情况下,两人将老太扶起并送往医院。此事经报道后引起轰动,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奖励两人各1万元,周天成和罗炜告诉记者,他们扶起老人时根本没有多想什么,觉得应该这么做。
网友“云朵云朵”:每个人都会有遇到困难需要帮助的时候,做好事不怕被冤枉,相信多数人都是有良心的。如果你的父母哪一天不小心摔倒受伤,你是不是也希望路人帮忙?大家如果能换位思考,便不会袖手旁观了。
他们犹豫
找到证人路人才敢扶
案例:2011年9月14日下午2点左右,一位八旬老婆婆摔倒在昆明市麻园农贸市场门前路上,不少路人驻足围观却一直无人敢上前搀扶。热心的许女士见此情景实在不忍,决定上前搀扶老人,但是做好事,也有顾虑,于是许女士找了站在旁边的两个小伙,对他们说:“你们帮我看着,你们给我证明,我去扶她起来。”搀扶老人,是做好事,许女士为什么要找来证人呢?“当然要人来证明了,我怕她(摔倒的老人)说是我把她整倒的。”
网友“GV拉拉”:“明哲保身”才是硬道理。只有在确保自己利益不会受损的情况下,他才会出手。
他们不愿
老人摔倒无人扶身亡
案例:2010年12月15日,深圳市福田区益田村,78岁的市委组织部老干部肖雨生在小区里跌倒,保安和路人无一上前搀扶。20多分钟后,儿子肖先生外出时发现,老人孤零零趴在地上,额头磕破流血,鼻子紧贴地面,已没有了呼吸。家属说当时哪怕有人帮他翻个身,老人或许都不至于死。
网友“信服一辈子”:“彭宇案”告诉大家扶人做好事,除了要成被告上法院,还要赔钱。就算我有这个心,也没这个胆儿。
声音
要扶老人先扶道德
路遇老年人跌倒怎么办?6日,卫生部公布了《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扶起跌倒老人提供了技术指导。但有人担忧,受南京“彭宇案”和天津“许云鹤案”影响,现在大家焦虑的不是“怎么扶”,而是“扶不扶”。
“当今社会真正缺失的是公德与诚信”、“跌倒的不是老人,而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人与人的信任,以及法律的公信力。不能重建社会诚信,再多的《指南》也扶不起跌倒的老人。”有网友直言,在扶起跌倒老人之前,社会要先扶起的是“跌倒”的道德和扭曲的社会价值观。有人曾建议说,给予诬陷者重罚,狠杀做好事反被诬陷的不正之风。然而,依靠法律手段来解决,却是远远不够的。要扶起老人,更多则是需要依靠路人的良心、靠摔倒老人的良心和整个社会的良心。
重庆市委党校教授刘开寿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市民的焦虑可以理解,但做好事反被诬毕竟是个别现象,大家不能因此就不再愿意做好事。
但不可否认的是,“彭宇案”和“许云鹤案”已经造成了很大的影响。面对近八成网友(见图)“拒绝或不确定”的态度,刘开寿说,相比公布的《指南》,唤起民众的爱心显得更为重要,“在这种事情面前,我们的爱心不能丢!”
那如何保障这种爱心不被利用呢?刘开寿认为,应在法律上为好心人提供足够的保障。“某些法庭在审理‘做好事反被诬’时的做法值得商榷”。他建议应该严格按照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即诬陷者在索取经济赔偿时必须提供有力证据),让做好事者“无后顾之忧”。
最后,刘开寿也希望老年人及其子女都应该端正心态,“别让个别老人的做法,使整个老年群体蒙羞。
链接
彭宇案 一场没有赢家的官司
2006年11月20日,南京水西门广场83路公交车站上一老太跌倒在地,正下车的彭宇上前搀扶,并陪送受伤徐老太至医院,事后老太称是彭宇造成她倒地后果,诉至法院后彭宇成为被告。彭宇极辩自己未冲撞老太,上前搀扶只是做好事。法院一审后判决双方均无过错,但仍要彭宇适当补偿赔款45876.6元,即承担老太十来万块医药费的40%,彭宇不服上诉。后在上级法院关注下,二审时“和解”、撤诉,据说双方都“满意”,但彭宇最后赔没赔钱、赔了多少钱,均未向社会公布,彭宇后亦离开南京。
有人评论说,“彭宇案”是一场没有赢家的官司,彭宇赔了钱,也让社会输掉了道德和正义。
本版稿件由记者 杨玺 实习生 高亮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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