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9日讯(湘潭晚报见习记者 刘桔元 通讯员 周佳满) 丈夫娄军与第三者同居长达三年,而对长期居住在娘家的妻子颜敏却不闻不问。
9月18日,颜敏的哥哥、岳塘区昭山乡石金村石桥组村民颜强介绍说,颜敏于1997年3月与同村的娄军登记结婚。1998年孩子降生后,娄军开始经常晚归甚至连续多日不回家,夫妻俩由此矛盾重重,经常大吵大闹。
颜敏一个人不仅要照顾孩子,还要工作,压力大,慢慢变得郁郁寡欢,自言自语。父亲颜文学因心疼颜敏,本想接颜敏回娘家住一段时间,没想到,这一住就是七年,这期间,娄军对颜敏不闻不问。
颜文学说,2009年,娄军以夫妻名义新建了一套楼房,房产证上标注的是颜敏和娄军的名字。然而,颜敏从未在新房住过。去年6月,颜敏去新房看望儿子,竟被娄军与情人赶出屋,还遭到殴打。
因娄军在外,无法与之取得联系,于是,我们找到了娄军的弟弟娄仁,他却给出了另一种说法。
娄仁说,2003年,娄军发现颜敏精神有点不正常,认为颜敏有精神分裂症,遂将颜敏送到医院治疗,花光了家里全部积蓄。无奈,娄军向岳父颜文学借钱,颜文学认为娄军没有能力,不能将女儿照顾好,就将颜敏接回了家。
我们见到了在长株潭大市场工作的颜敏。颜敏说,她希望和儿子住在一起,努力挣钱供他读大学。
目前,颜敏已向岳塘区法律援助中心提出了法律援助,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