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沐川县底堡乡一农妇在烧荒时不慎引发森林火灾,过火林地面积达1489.25亩。前日,该农妇被沐川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今年4月25日下午,沐川县底堡乡麻柳村村民刘某在其住房旁自留地内烧荒,当其用打火机将荒草点燃后,因刮着较大的风,火借风势迅速蔓延至近旁的竹林,造成森林火灾。经鉴定,过火林地面积达1489.25亩。
前日,沐川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法院认为,刘某的行为已构成刑法规定的失火罪。据此,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杨兴俊 成都商报记者 顾爱刚
乐山新闻热线:18080638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