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裴晓兰)称不堪儿子儿媳经常吵闹,为父的章先生起诉要求儿子儿媳从他的房子里搬出,并返还门卡和钥匙。记者昨天获悉,丰台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章先生的诉求。
60岁的章先生诉称,他于2005年6月购买了位于丰台区的一套房屋。去年3月,儿子小章结婚后和他一起在此房屋内居住,但小两口时常闹矛盾,使他和老伴寝食难安。此外,儿媳所在单位给小两口分配了宿舍,且儿媳也在通州区购买了住房,他起诉要求儿子、儿媳将个人物品清空,返还他房屋的门卡和钥匙,并承担诉讼费。
开庭时,小章表示同意父亲的诉求,称自己在外面有居住条件,不用住父亲的房子。但小章的妻子则不同意清空拿走个人物品,也不同意返还门卡和钥匙,她称自己最近几个月没在公婆家住,但希望以后想回去住的时候还能回去。
法院审理后认为,章先生是房屋产权人,他不同意儿子、儿媳持有门卡和钥匙,二被告应予返还;另外,公民应当将个人物品放于自己所有的房屋内,现二被告有居住条件,章先生不同意他们将个人物品放于自己房屋内,二被告应将涉案房屋内个人物品清空。
目前,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