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问:小悦悦事件,你我都不是无辜者
连续几天的时间里,10月13日下午发生在佛山南海的小悦悦事件让中国人心绪难宁。
这一天,先哲早已大加挞伐、今人尤有切肤之痛的“国人冷漠症”进行了最彻底的表演:面对遭面包车碾轧的两岁女童小悦悦,在长达近七分钟的时间里,18名路人居然熟视无睹、不闻不问,直至拾荒的阿姨陈贤妹将小悦悦抱到路边并找到她的妈妈。
在见惯了老人跌倒无人搀扶等类似场景之后,按说我们对冷漠的承受力是大大提高了。但小悦悦事件还是激起了国人普遍的震惊和愤怒,对此有人从利害关系上分析,搀扶倒地者毕竟存在一定风险,而小悦悦事件中,经过的路人完全可以通过打电话报警等近乎零成本、零风险的方式进行援助。尽管如此惠而不费,那18名路人也不愿意选择,容忍的底线再低,那18名路人注定都没法通过。
这种分析言之成理。但从事件性质分析,面对倒地老人漠然置之的现象如果不是个案,其和在受伤女童面前的冷漠肯定没有质的区别,而且其中很可能存在一种因果联系。在一个社会里,当对倒地老人扶还是不扶都已成为一个纠结的问题时,可以断言,发生小悦悦事件几乎就是一个必然,而且很难保证未来的一天,中国大地上就一定不会上演比佛山一幕更让人震惊的事件。
正因为如此,我们没法同意小悦悦事件是个孤立的、偶然的事件。在残酷的现状面前,再也不能装鸵鸟,必须承认当下中国社会道德水准大幅滑坡是一个已成的冷峻现实,也必须正视连“扶老携幼”这样的基本公德都无法立足的社会基础。
谁应该为此而负责?无非有公民个体和社会两种指向,比较起来,指向社会是最容易的一种办法,也自有充足的理由。由于价值虚无、法纪不彰、道德底线失守、权势者带头不守规则,我们这个社会存在全面失范的风险,与这种风险对抗,个体的力量的确难免卑微,同流合污乃成为最便当的选项。但也正因为这种办法太过容易,不仅使许多应该遭受谴责的人逃脱了道德惩罚,而且还常常让他们心安理得,并产生传导作用,使更多的人一边诅咒道德失范一边却又主动放弃自己对社会的责任。
小悦悦事件之后,一位网友的留言很有代表性,“我们表现出的痛苦相当可疑,我们的咒骂缺乏内在的力量,我们的正义感从一开始就摇晃不已。当我们迫不及待地发表道德演说之后,我们是否真正愿意追随这种信念,为‘社会道德’的改变和提升尽绵薄却尊贵的力量?”
网友的考问十分有力,更在给人信心。每一名公民个体的力量诚然渺小,但却尊贵,而汇聚这样的力量,基本公德无法立足的社会基础才可能被一寸寸撬动。一个基本的道理是,我们再对社会痛心疾首,而社会本身终究无法反思和改进,使社会趋善,这副担子实际上仍然只能由每一个普普通通的公民个体肩荷。一个能动的主体,其对社会的责任可从积极和消极两个层面来论,消极的层面,是洁身自好,积极的层面,则是绝不放弃自己追求更幸福更有尊严生活的权利,与一切恶和非正义抗争。公民对社会尽这种起码的责任,很多时候常常只需要一点良知良能,就像那个心疼得赶紧抱起小悦悦的陈贤妹一样。
在佛山,当地媒体用“他们令佛山蒙羞”的大字标题考问着那18名冷漠的路人。其实这样的耻辱并非仅属于佛山。试看全国各地,相似事件哪座城市未曾发生过呢?如果说这些事件无一不是提醒我们还生活于文明线之下,我们哪个人又敢声称自己完全是无辜者?有的在公然作恶,有的在作恶的帮凶,有的在恶的面前噤若寒蝉,我们何尝不是基本公德无法立足的社会基础的一部分?
爱因斯坦曾经说过,“虽然外界的强迫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影响一个人的责任感,但绝不可能完全摧毁它。”公民们请行动起来,坚守良知,竭尽责任,如果你还对社会向善抱有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