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消息:据《东方早报》报道,年过七旬的丁老伯乘坐地铁站内扶梯时不慎摔倒,导致肋骨骨折。丁老伯认为扶梯倒卷且地铁运营方没有尽责导致自己受伤,遂诉诸法院索赔4.35万元。昨天,闸北法院根据监控录像认定地铁运营方无责,遂做出判决对丁老伯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2009年5月27日,丁老伯在本市地铁德平路站内搭乘上行电梯时摔倒。后被送至浦东新区公利医院救治,经查系左侧第9、10肋骨骨折等。丁老伯在该院接受对症治疗。2010年5月24日,丁老伯与地铁公司签署协议书,约定由地铁公司一次性补偿丁老伯7621.80元,丁老伯出具了收条。
审理中,丁老伯认为,自己在站内闷热难忍的情况下,登上电梯出站,因电梯升到7至8台阶时突然倒卷,将自己摔倒在电梯上,以致滚倒在水泥地上,顿感两眼发黑、疼痛难忍,被两名大学生扶起后,已是全身鲜血淋淋。故要求判决地铁公司象征性补偿4.35万元。
法院认为,综合现有证据,难以认定被告对原告的受伤存有过错,故难以支持原告诉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