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廖雯颖) 济南一男子恶意透支信用卡37468.2元,经银行催账仍不还账,并更换手机号四处逃避。最后被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现年58岁的陈某家住济南,没有正式工作。2007年11月,陈某到民生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以后,陈某又到光大银行申领了一张信用卡,将两张卡用于消费和套现。至2011年9月,陈某在民生银行和光大银行透支总额达37468.2元。经两家发卡银行多次催缴,超过三个月仍未还账。银行催账期间,陈某为了躲避银行催缴,更换手机号码并四处逃避。
2012年8月5日,公安人员将涉嫌诈骗的陈某抓获。陈某的家人主动到法院交齐37468.2元用于退赔银行损失。市中区法院日前作出判决,陈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原标题:透支信用卡三万多一男子获刑又被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