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农村报讯 (记者李世敏)建于1962年的吴川市梅菉水闸桥因年久失修,5年前被政府确定为危桥。早在2007年,广东省水利厅就已经同意拨款5000多万元重建该桥,但项目至今未能动工,周边10余万居民出行存在安全隐患。
记者近日走访梅菉水闸桥时看到,桥面坑洼不平,石制栏杆上的裂缝随处可见,虽禁止大车驶入,但车流并不小。
2010年9月,梅菉水闸重建工程工程进行第一次招标,但因投标单位数量未达最低要求而“流产”。2010年10月27日,《吴川市梅菉水闸重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再次在网上发布,定于当年12月7日开标。2011年1月30日,江苏淮阴水利建设有限公司(下称“淮阴水建公司“)被确定为中标公示企业。
然而,中标公示虽已期满数月,淮阴水建公司却迟迟没有收到中标通知书。原因是2011年3月3日,吴川市纪委向吴川市水务局发出了一份《关于对梅菉水闸重建工程重新组织招标的建议》,“建议水务局宣布第二次招标无效,重新组织招标”,理由有三:招标文件是在已被湛江纪委“双规”的原水务局局长主持下编制,虽然监督部门多次提出整改意见,但水务局整改不彻底;参加投标的16家单位中有10家未达相应招标文件要求,应予废标,而评委会只废标4家;违反定标程序。
3月4日下午,吴川市水务局决定接受吴川市纪委就梅菉水闸重建工程招标结果提出的建议。3月6日,吴川市水务局向湛江市水务局报告此事,“恳请研究批示。”但湛江水务局至今未作出废标决定。
2011年5月6日,湛江市纪委出具报告,支持吴川市纪委提出的废标建议,并认为参与竞标的16家公司的标书均存在违反国家标准强制性规定等问题。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水利工程招投标应该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但为何此次招投标在进入公示阶段后,有关部门才发现诸多问题,甚至要作出废标的决定,导致危桥的重建工作一再延期。对此,吴川市水务局局长吴帝生表示:“可能是工作中出现了疏忽。”据悉,迟迟没有接到中标通知的淮阴水建公司已向吴川市法院提起诉讼。
湛江市水务局局长周荣生11月22日表示,由于梅菉水闸重建工程第二次招标投标活动没有任何行政监督处理意见,加上吴川市法院受理第二次招标投标诉讼后未作出判决,吴川市水务局向湛江市水务局提出第三次招标备案及要求宣布第二次招标结果无效的请求并不合规。“吴川市梅菉水闸重建工程由省发改委批准立项、省水利厅批复初步设计。必须在原审批部门省发改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省水利厅裁定第二次招标投标无效,并报省发改委重新核准的情况下,才能重新组织招标。”
据悉,吴川市政府已要求吴川市水务局会同吴川市发改局,请求省水利厅会同省发改委作出梅菉水闸重建工程第二次招标结果无效的裁定。梅菉水闸桥最快将于春节前动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