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筹建牌子竖近2年未告知民众关押病犯遭质疑

2012/5/9 10:53:24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省监狱管理局在致高明区政府函件中称,目前选址可加快建设进程 网友声音  高明西江新城遭监狱围城的报道,大粤网及珠三角各地网站昨日相继转载,在网上引起热议。

  ■“高明西江新城遭监狱围城”追踪

  ●省监狱管理局在致高明区政府函件中称,目前选址可加快建设进程

  ●环评机构就此回应,公示并非刻意隐瞒“病犯”内容,而是当时所掌握信息有限

  南都讯 记者潘逸滨 郑焕坚 门君诚 全省首个病犯监狱拟落户佛山高明,“监狱围城”引发高明本地反弹,并在网上引起了热议。省监狱管理局曾在致高明区政府的函中称,明康监狱的选址是在目前高明监狱自有土地范围内,可以减少征地环节。针对环评公示回避有关“病犯”内容的指责,该项目的环评机构昨日回应称,去年进行首次公示时,该机构所获得的信息有限,并非刻意隐瞒。高明区政府昨日表示,此事正通过有关渠道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

  村民:竖牌两年最近才知将关病犯

  待建的明康监狱南北两侧有泰和与泰兴两个村,分别距离监狱1.6公里和1.9公里。这两个村的村民近日联名上书,反对监狱的建设。昨日下午,泰兴村支书陈业文说,看见监狱筹建的牌子竖起了近两年,但直到最近一个月才听说是关押病犯的,村民十分担心监狱的生活污水及医疗垃圾会对村庄造成污染。

  高明区政府有关人士前天表示,明康监狱将关押病犯这一重要信息,筹建单位不仅在前期未对政府和公众公开,在2011年12月中旬进行的第一次公示中,也刻意回避了“病犯”二字。

  昨日下午,负责明康监狱环评项目的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李小姐称,去年12月在高明论坛上对明康监狱的建设进行了第一次公示,但当时该机构所掌握的信息有限,并非刻意隐瞒相关事实。另外,监狱项目比较敏感,该机构对于公示也比较慎重,按规定公示完10个工作日后便将公示内容撤下。

  但高明论坛负责人昨日表示,经认真查看系统回收站以及各个板块,都没有发现任何明康监狱的公示,论坛各***也不知道有这回事。泰和村委会与泰兴村委会相关负责人均表示没有见过公示的内容。

  昨日下午,南都记者就明康监狱的公示问题致电省发改委相关人士。据其介绍,监狱建设是否涉及保密并不清楚,但如果《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要求公开,则一般公示内容也要求予以公布。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明确规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同时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昨日,南都记者查询国内各地政府及相关网站发现,在安徽、四川、新疆等地,类似项目的新建、改扩建等项目的招投标和公示中,均有公开提及“病犯监狱”一词。

  高明区政府:正与有关部门沟通

  昨日,南都记者获得两份广东省监狱管理局致高明区政府《关于确认新建广东省明康监狱选址的函》,其中最新一份于2010年8月9日发出的函称,根据省政府十届32次常务会议决定,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司法部《关于广东省监狱布局调整总体方案的批复》,新建押犯规模为3500人的明康监狱将在高明监狱自有土地上建设。不过,现有函件中,未提及“病犯监狱”的说法。

  省监狱管理局在函件中称,依据建设部、国家计委、司法部批准的《监狱建设标准》规定:“新建监狱应选择邻近经济相对发达,交通便利的城市或地区”,“应选择在给排水、供电、通讯、电视接收条件比较好的地区”,高明监狱现土地权属范围内完全符合新建监狱的条件和选址要求,并且减少了征地环节,将加快建设进程。

  昨日下午,高明区政府新闻发言人表示,高明区也关注到网络上的***和媒体对明康监狱的报道,正通过有关渠道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同时将疏导***,进一步做好稳控工作。

  网友声音

  高明西江新城遭监狱围城的报道,大粤网及珠三角各地网站昨日相继转载,在网上引起热议。

  @仇_敏:该公开的信息不公开,该征询意见的环节直接跳过。你要建也总要有足够的证据说服人民群众吧?

  @吖添要飞跃:你可以在广州老八区找到三个监狱吗??更别说是一个区,一个街道了。

  @钓鱼的:说明监狱的管理正在逐步向更规范的方向发展。

  @秀秀:我觉得没什么可担心的。因为犯人也是人,而不是洪水猛兽。要相信我们的狱警能够管理好这些犯了错的人,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链接

  佛山南海10%嫌犯因病逍遥“监”外

  全省首个病犯监狱拟落户高明,南海区公安分局法制科有关负责人表示,建“病犯监狱”是一个好消息,“既保障了关押人员的人身权益,也起到了很好的惩处效果。”据其介绍,南海每年有10%的嫌犯因病逍遥“监”外,佛山全市情况也差不多是10%。

  “以往对于患病的重刑犯,只能采取监视居住的办法,但居住分散警方管理起来难度大,最担心逃脱。”他说,对于犯罪情节较轻微的盗窃、伤害等案件,有病无法收押,一般不会批捕。所以取保后的一些惯犯更加猖獗,他们知道不会关押,更明目张胆地去偷窃。这类嫌犯以艾滋病患者为主,警方有时也奈何不了他们。

  看守所一般也不愿意关押患病嫌犯,“如果因病正常死亡,家属就会闹,就成了看守所的责任。”他认为,病犯监狱亟待落实,或许将来患病的服刑人员和拘留人员均可关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