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小区河道溺亡 家长状告物业被驳回

2011/11/25 11:52:15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据《劳动报》报道,两名十岁男童去小区河道附近,一直未归,次日凌晨家长在河道的垃圾船下发现了他们的尸体。普陀法院近日对本案作出判决,家长疏于监护,对孩子的意外死亡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11月25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两名十岁男童去小区河道附近,一直未归,次日凌晨家长在河道的垃圾船下发现了他们的尸体。普陀法院近日对本案作出判决,家长疏于监护,对孩子的意外死亡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010年12月4日下午4点多,十岁男童洋洋带着邻居家刚满7岁的男童涛涛一起在小区内玩,直到晚饭时间,仍然不见两个孩子回来。家长们四处寻找一无所获。直到次日凌晨1点多,涛涛父母突然发现小区的河道内飘着一只童鞋。家长们立刻下河寻找,这才在河道的垃圾船下面摸到了两具幼小的尸体。

  孩子父母将小区物业及建设者告上法庭。普陀法院审理后认为,家长作为监护人,疏于履行监护职责,对于他们的死亡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最终,法院驳回家长们的诉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