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发色情图片被拘15天 新婚妻子闹离婚

2011/12/1 19:04:43 作者:佚名 来源:女物情感网
大渝导读:他将下载的74张色情图片上传到网站上,没想到这些图片的点击量超6万次,为此被刑事拘留了15天。对于量刑,刑法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大渝导读:他将下载的74张色情图片上传到网站上,没想到这些图片的点击量超6万次,为此被刑事拘留了15天。

检察官与王波(背面者)谈心 通讯员 罗思扬 摄

  王波(化名),82年出生,是某大型国企财务人员。一天下班回家,王波觉得很无聊就上网,网上弹出一个链接广告时,他打开了,打开后发现是个黄色网站。为了赚取积分,多看些色情图片,他将下载的74张色情图片上传到网站上。他没想到,这些图片的点击量超6万次,他更没想到,他为此被刑事拘留了15天。

  太空虚寂寞了,在家浏览黄色网站

  昨天,南岸区检察院宣布,王波犯传播淫秽物品罪,但因犯罪情节轻微,属于刑法规定可以不起诉的情形。该院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南岸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李治国称,王波原是我市某大型国企财务人员。他在南岸区回龙湾也有自己的家。

  据王波称,他和新婚妻子一直过的是二人世界。他靠电脑打发业余时间。他曾经浏览过黄色网站,这些网站里有许多赤裸裸的色情图片。有的黄色网站,对浏览人群有限制,网民要成为其会员后,才能打开色情图片。2010年,他注册成为某色情网站的会员。

  想多看色情图片,不断发帖赚积分

  证据显示,王波注册时间是2010年11月28日,最后登录时间为2011年6月10日,累计在线时间为13小时。

  王波交代,该网站规定,只有在该网站发帖才可赚分升级,达到一定级别就可看更多的色情图片和下载色情电影。为此,他就直接在新手区上传日本的色情图。这些图片一是来源于该网站本身,二是他从另一个色情网站上下载的。仅在注册当天,他就发了11个帖子。

  王波还交代,此外,他还在另一个色情网站上发过淫秽色情图片,但是那个色情网站说他发的格式不对被删帖了。

  传74张色情图片,点击量6万多

  李治国称,王波发色情图片的行为被网警发现了。今年7月,警方开始对王进行调查。经技术侦查发现,王所发帖子中共含有图片89张,其中74张被鉴定为淫秽图片。他发的帖子,被网民累计点击量为68026次。

  证据显示,该色情网站的栏目名称都是赤裸裸的,如同城找一夜情、激情视频聊天等。论坛里则有亚洲美眉等栏目。王波所发帖子名称也是赤裸裸的,如“美女诱惑高清图”、“换装表演让人欲望无穷”等。

  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但微罪不诉

  李治国称,在网上传播淫秽物品是否构成犯罪的主要指标,一是发布色情图片的数量,二是点击量。本案中,有4个帖子的图片不能打开,除去这部分点击量,色情图片的点击量为23055次。

  对于王波是否构成犯罪,检方认为,王波传播淫秽图片74张,点击量为68026次,没有牟利,也不含有未成年人的淫秽信息。即使减去未能打开图片和不是淫秽图片的点击量,也还有23055次点击量,按照司法解释,不以牟利为目的、不含有未成年人淫秽信息的图片达到400张、点击量达到2万次,就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所以,王构成了传播淫秽物品罪。鉴于王波归案后能一直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有认罪悔罪的表现,检方根据刑法关于“犯罪情节轻微可以不起诉”的规定,对其微罪不诉。

  我丢人丢大了

  已辞职到其他单位

  李治国称,他们在对王波宣布微罪不诉时,和王波谈了心。以下就是重庆晚报记者对谈心内容的整理。

  李治国(以下简称李):谈谈你在家庭和学校接受教育的情况?

  王波(以下简称王):我的父亲是国家公务员、母亲是企业退休职工,从小在家接受的传统教育,家教也较严格。自己也在高校接受了大学教育。从家庭到学校,从小学到大学,一直接受的都是正统的教育。父母、妻子及喜欢我的婆婆,都不相信我会犯这样的错误。

  李:为什么要在网上传播色情图片?

  王:我上黄色网站和传黄色图片,都是一时好奇。当网上弹出一个链接广告时,我就打开了。而打开后发现是个黄色网站,一打开后就像打开潘多拉魔盒一样,收不住了。而我也根本没意识到这是在犯罪。

  李:这件事给你家庭是否带来影响?

  王:影响太大了。发生这事后,我被刑事拘留了15天,我的婆婆、父亲为此都气得住院。老婆也气得差点和我离婚。单位也给了我一个严重警告处分。当我从看守所被取保候审出来时,我听到警车响心里就发虚。

  李:以后打算怎么办?

  王:都怪我法律意识淡薄,这件事让我丢人丢大了,我已经辞职到另外的单位了,决定一切重新开始。

  小心,莫成为下一个他

  传1张色情图

  点击量2万次

  李治国称,一些聊天室、论坛非常活跃,比如某知名社区,是一个拥有6000多万注册用户的全国性大社区网站,每天在线人数上百万。有的图片或者文字帖子,虽然发帖人意识不到其点击量,一旦帖子火起来,点击量是呈几何级增长。所以,在这些活跃论坛上发一些淫秽图片或者文字的帖子,点击量成千上万,是完全有可能的。

  李治国称,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出版、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点击量达到2万次的,公安机关就可立案追究刑事责任。按该解释的规定,如果不是以牟利为目的,在论坛上发一张淫秽图片或一部色情小说或一条露骨的黄色笑话,只要点击量达到了2万次,发帖人就构成了犯罪。因是发帖引起的,罪名就是传播淫秽物品罪。此外,如果发帖数量达到了400张淫秽图片、文章的,不管点击量多少,都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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