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在押的青少年被带到陕科大附中,向3000余名中学生现身说法
昨日,各大门户网站挂出的一组题为《陕西咸阳在押青少年校园现身说“法”》的照片,成为围观的热点,此举不仅被指“太伤人”,更被质疑“无视《未成年人保护法》”。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一位值班干警昨晚解释说,此举主要针对辖区青少年违法犯罪日渐低龄化的趋势,“想通过这种形式对青少年加强教育、预防”,而非让当事人出丑。
两当事人面对千人作报告
组照一共5张,记录了一名穿囚衣、戴墨镜的在押青年,面对操场上成百上千席地而坐的学生现身说“法”的大致过程。在这组照片中,既有当事人在两名武警看护下发言的镜头,也有其戴着手铐被押走的情形。图说介绍称,“12月29日,陕西省咸阳市公安分局秦都分局结合这一年来辖区内青少年犯罪的情况,带两名在押的青少年到陕科大附中,向3000余名中学生现身说法”。
2011年12月30日出版的《咸阳日报》报道,这次活动的名字叫“珍惜生命与法同行”法制报告会,“针对近期辖区连续发生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实际,当天下午秦都公安分局联合陕科大附中,在该校操场举办了‘珍惜生命与法同行’法制报告会,在押青少年用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经历,告诫同学们遵纪守法,珍惜生活”。
据了解,参加报告会的在押青年一共有两名,其中一名18岁,一名15岁,前者“自小辍学,与人结伙盗窃一工地价值7000元的电器,今年5月被警方抓获”,后者“曾连续9年荣获三好学生,后来却沉迷网吧逃学,为搞到上网的钱,他在咸阳湖多次抢劫并伤人,被警方抓获”。至于参加报告会的具体师生人数,《咸阳日报》的报道是2000名,《今日咸阳报》则称有3000名。
尽管数字上略有差异,但据称现场的师生都受到了教育和震动。《今日咸阳报》援引该校初一班主任杜老师的说法,认为报告会“以鲜活的实例,现身说法对学生的震撼和教育都是深刻的,让这些误入歧途已悔恨交加的孩子们明白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咸阳日报》则表示,场下的冒着寒风的师生,“有的以泪洗面,有的若有所悟”。
警方:任何方式都有不足
时隔4天,当组图出现在网上后产生了新的“效果”。尽管有网友认为当地警方此举,“警醒想犯法和正在犯法的青少年,很直观”,但另有不少网友认为“太伤人了”,“完全无视《未成年人保护法》”,“这个犯人会更加愤怒的,因为他会认为在牢里改造已是对自己惩罚了,如今还要当着几千人的面出丑”。
“公权机构把人示众,是知法犯法”。西南民族大学教授肖雪慧在微博上评论说,类似的做法“停留在中世纪”。网友“黑名单里来的人”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认为这样的公开形式有违这些规定的精神。
“新的刑诉法草案已经规定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前科消灭制度,就是要封存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给他们更多的人文关怀。陕西咸阳公安这样将未成年服刑人员公开示众,起码与新的刑诉法修改精神相违”。媒体人李蒙评论说。
针对外界的质疑,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一位值班干警昨晚向南都记者解释说,举办这次活动主要针对辖区青少年违法犯罪日渐低龄化的趋势,“想通过这种形式对青少年加强教育、预防”,而非让当事人出丑。他说,自己已从电视中看到外界的质疑,但在他个人看来,人们更应该看到活动起到的正面效果,“任何方式都有不足的一面”,“只说一面,不说另一面,不符合实事求是”。
南都记者张东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