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局发放举报奖金
本报讯 (记者李栋 通讯员蔡妍菡、黄忠)昨日,记者从广东消防总队获悉,中山市公安消防局近日发放了第12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金,合计77.635万元。
据了解,本批奖金发放过程中,有一名举报者因嫌3000元奖金太少而不来领奖。消防局相关人士表示,这是中山市实施消防隐患有奖举报制度以来首次出现的“弃奖”现象。
此前,也曾有3宗举报者本来已经举报属实且对举报对象实施了罚款,但因联系电话无法接通而未能通知其前来领奖。对于上述“弃奖”及无法联系到举报者的情况,消防部门表示将把其应得的奖金按程序退回市财政。
中山市消防局有关人士介绍,目前,中山市列入有奖举报范围的消防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有效举报数量逐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