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将老公诉诸法庭,她拿出的证据有三份:一是老公的手机,手机里面有同号码手机发给他的多条短信;二是移动公司提供的书证,证实第一份证据中发手机短信的两个手机号码开户者分别为老公和短信同号码手机拥有者;三是医院出具的自己患有轻微神经官能症的《病情证明书》。
最后,尽管经过法院调解,两人终于冰释前嫌,不过,在我看来,这条短信恐怕是钻进了两人的婚姻里去了,一辈子也莫想抠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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