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手机短信早已成为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社会交流方式,现实中,它不仅会引发不少纠纷,而且还作为新兴证据的一种,越来越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
一个律师朋友介绍,依据我国法律,手机短信是数据电文形式表现其所载内容的客观存在,具有证据效力。但是,由于手机短信容易被删改,且被伪造、篡改后不留痕迹,同时容易出错,因此,法律将手机短信归入间接证据。间接证据相对而言只能佐证与案件有关的个别情节或片断,而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所以,手机短信只有成为证据链中的一部分之后,才能成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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