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驻沧州记者李家伟 通讯员孙明山
1月29日晚,在沧州市黄河东路沧县检查院门前,一辆小轿车撞倒3人后逃逸,事故造成两位60多岁的老人受伤。2月8日上午沧州市公安***二大队宣布该案成功告破,肇事者沧州市某驾校副校长于某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被依法拘留。
■轿车肇事撞伤两位老人
1月29日晚20时20分,沧州市***二大队接指挥中心指令,在黄河路沧县检察院门前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三名行人被撞伤,肇事车逃逸。值班***及大队领导迅速赶到现场,在事故现场,得知当时有一家老少6口横穿道路准备去对面的礼堂看戏,正当走到马路中间等待车辆通行时,有3人被一辆轿车撞倒,轿车逃逸。被撞的人中有两人受伤且都是60多岁的老人,被送往医院治疗,后来得知两位老人分别被撞致骨折等。
据被撞者家属称,肇事车是一辆蓝色出租汽车,事故现场未留下肇事车的遗留物。沧州市***二大队连夜组织警力,对所有出租车有针对性、有目标地排查,整整一夜排查出租汽车1000余辆未果。
■锁定肇事车
撞伤老人肇事逃逸,因为案件性质恶劣,沧州市***二大队迅速成立了“1.29”专案组。然而,经过进一步调查,***们得知肇事车并不是出租车,而是事发时家属看错了。经多方查证,***认定肇事车应该是一辆蓝灰色的紧凑型轿车。2月7日上午,办案***通过技术手段锁定了嫌疑车辆——— 一辆“本田思域”小轿车。
■“连喝两场”酿祸端
在掌握充足证据后,2月8日上午,沧州市***二大队***采取行动,将犯罪嫌疑人于某在其单位抓获。经查,于某系沧州一家驾校副校长,其对撞人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据于某称,案发当晚他先在一家饭店喝酒,接着赶场去了另一家饭店又喝了两杯白酒,驾车经过事发地点时,将行人撞倒后逃逸。事发第二天他将肇事车辆放在单位,第三天他又把车开到黄骅将车修好。他对***说,“事发后每天睡不着,害怕听到电话铃声,对撞人逃逸的行为更是后悔不已,现在心里的一块石头落地了”。
据了解,于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15天,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