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托诈骗2000余万获刑 酒吧老板无罪

2012/3/6 16:13:34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邱伟和蔡义浩团伙招来大量男性和女性酒托,将被害人骗至酒吧高额消费。孟某在其明知酒吧的经营模式是酒托诈骗后,不采取积极措施,仍将酒吧提供给邱伟等人实施诈骗犯罪,其至少应当对该部分犯罪事实承担刑事责任。

  南都讯 记者刘晓燕 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QQ上的美女不一定是女的!昨天,深圳中院开庭审理一起诈骗案,案件被告是150余名假装美女QQ上钓鱼的男性,以及40多名美女酒托,他们分工合作,将猎物骗至酒吧开宰,使用各种手段骗他们高消费达2000余万元。一审时酒托均被判刑,酒吧老板获判无罪,检察院抗诉后昨天二审。

  该案一审查明:从2006年起,以邱伟、蔡义浩(此两人另案处理)为首的犯罪团伙,先后于深圳市(华强北本垒吧、罗湖蝴蝶吧)、广州市、上海市分别开设酒吧分店,而被告人孟某注册成立了蛇口行乐坊酒吧。邱伟和蔡义浩团伙招来大量男性和女性酒托,将被害人骗至酒吧高额消费。

  该诈骗团伙的主要诈骗手段是:邱伟等负责日常经营管理,从社会上招来100多名年轻男性,假扮青年女性负责通过网上聊天,摸清顾客喜好和其他基本情况,将顾客引诱给酒托。

  然后,又招来40多名年轻女性酒托,负责带顾客至就近的深圳或广州、上海等先开设好的酒吧喝酒,先由顾客本人或酒托点酒,服务员拿来高价真酒给顾客检验,有的顾客不检验,有的检验过后服务员再拿去柜台交给调酒师等人调酒或以低价的酒置换好酒。喝酒过程中,酒托通过加人、吐酒、倒酒等方式诱骗被害人消费。

  至2007年5月底公安机关破获该案时,警方公布的情况显示,该团伙诈骗涉案金额高达2000余万元。仅在检方起诉书内,被查实的40项消费中,金额最少也有2000元,最多的一次消费达到99250元。

  该案一审时,孟某就一直表示自己长期在北京生活,其他的事一概不知情。法院则以实际经营管理权及组织指挥诈骗犯罪的描述均未指向孟某,证据不足为由,判决孟某无罪,而酒托组长、酒吧店长则被判以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至两年不等。

  南山区检察院认为判决认定事实有误,适用法律不当,提起抗诉。昨日该案二审开庭,检察院认为,孟某与邱伟、蔡义浩两人为实施诈骗犯罪成立了公司,然后先后成立了几家酒吧,三人都是诈骗团伙的主犯,有该犯罪团伙的中层管理人员指认孟某是老板之一,其他一些细节也可以佐证孟某是诈骗团伙的主犯。

  检方认为,孟某作为酒吧的出资人、注册人、老板,在酒吧开业后3个月就收入30万元,孟某应当很清楚正常经营下不可能短期内获得高额利润,所以关于孟某不知晓酒吧采用酒托诈骗的经营方式的观点不成立。孟某在其明知酒吧的经营模式是酒托诈骗后,不采取积极措施,仍将酒吧提供给邱伟等人实施诈骗犯罪,其至少应当对该部分犯罪事实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