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商人用假材料骗银行4.7亿元获刑5年半

2012/3/10 4:13:15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记者裴晓兰) 北京女商人王燕被控用虚假的财务报表等,骗取北京农商行承兑汇票4.3亿元、流动资金贷款4800万元。记者昨天获悉,王燕在被一审法院以“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半后,上诉至市二中院。

  本报讯 (记者裴晓兰) 北京女商人王燕被控用虚假的财务报表等,骗取北京农商行承兑汇票4.3亿元、流动资金贷款4800万元。记者昨天获悉,王燕在被一审法院以“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半后,上诉至市二中院。

  尚有2.3亿未归还

  现年53岁的王燕是北京市人,高中文化,案发前是北京泽润嘉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泰和瑞利商贸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2002年8月,她曾因犯行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2004年3月26日刑满释放。此案另有4名被告人,其中,王亚平、马洁、彭明亮分别是泰和瑞利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会计、出纳;陈嘉源是泽润嘉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是王燕的儿子。

  朝阳法院一审查明,2009年1月至7月间,王燕指使彭明亮、王亚平、马洁,以泰和瑞利公司购买钢材需要融资为名,利用虚假的财务报表和伪造的购货合同等材料,先后多次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八里店支行骗取承兑汇票共计1.8亿元;另骗取流动资金贷款4800万元。

  2009年3月至12月,王燕伙同陈嘉源,以泽润嘉源公司购买钢材需要融资为名,利用虚假的财务报表和伪造的购货合同等材料,从北京农商行亚运村支行又骗取承兑汇票2.5亿元。后在王燕的支配下,上述资金被挪作他用,至案发时共有2.3亿余元本金未归还。

  朝阳法院认为,王燕等5人分别构成“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及“骗取票据承兑罪”。其中王燕为主犯,其余4名被告人为从犯。法院一审判处他们有期徒刑5年6个月到一年9个月,并各处罚金。王燕随后提出了上诉。

  银行内部有关系

  据悉,王燕之所以作案成功,与北京农商行多位领导的帮助有关。时任北京农商行朝阳支行副行长、CBD支行行长的田军证言称,他曾为王燕公司在贷款过程中提供帮助,并收受对方好处费。

  时任十八里店支行行长的朱立国证言称,王燕在该行做票据承兑和流动资金贷款时,该行审查不严格,只是履行手续,没有对泰和瑞利公司钢材贸易合同的真伪进行调查;该支行的信贷员景某也称,其在经办泰和瑞利公司授信业务时,行长朱立国曾指示:“泰和瑞利公司是大客户,让抓紧办理手续。”

  此外,北京农商行亚运村支行的客户经理马某称,其在调查泽润嘉源公司的基本情况过程中,认为该公司存在风险,如公司财务报表改动较大,去公司实地调查只给看财务报表,不给看公司账目。其向时任亚运村支行行长的崔进反映过,崔说:“这是老客户,一直合作,没有问题。”

  上述银行人员中,田军因涉嫌向一家担保公司的董事长违法发放贷款7.08亿余元并收受对方710万余元贿赂,目前正在司法程序,朱立国也涉及该案。

  而崔进只涉及王燕案。他被认定为追求银行业绩,化解王燕控制的泽润嘉源公司在该行形成的不良资产,违反规定,未严格履行审核程序,以亚运村支行的名义,为泽润嘉源公司出具票面金额共计2.5亿元的承兑汇票。去年,崔进已被朝阳法院一审以“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