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夜露水情缘,换来三次敲诈,总金额2万元
义乌人老桂,今年60岁,有一栋房子用来出租,衣食无忧。
4月初的一天,老桂家的门缝里突然塞进一张照片,他一看不得了,竟然是自己的裸照,并且正在做着不雅的动作。
老桂又羞又恼,双手紧紧捏住相片,他心里已经知道,这件事是谁做的。
酒后乱性,忘年交有了“一夜情”
事情要从一次偶遇说起。
去年下半年的一天,老桂在小区里遇到了小英。今年33岁的她来自江西上饶,有个7岁的孩子,平时打打工,日子过得相当拮据。
小英也租住在老桂的小区,颇有几分姿色。虽然年纪相差近30岁,但一来二去,老桂和小英成了“忘年交”。
一次深夜交谈后,两人的“友谊”变味了。
去年11月晚上七八点钟,老桂给小英打电话,说要到她房间聊聊。犹豫了一下,小英还是答应了。
当时,老桂喝了点酒,看见穿睡衣的小英,一下子就把持不住了。一阵毛手毛脚之后,两人半推半就地发生了关系。
“女友”邀约,趁机偷偷拍下裸照
让老桂意想不到的是,两人发生关系后,当时小英就提出,要老桂给她5000元钱。虽然心里不舒服,但老桂也没说什么,回家拿了钱。
第二天晚上,又是七八点钟,老桂接到了小英的电话,“她让我过去坐坐,我就过去了。”
两人再次发生了关系。
过了几天,小英又给老桂打来电话,“她说有点东西给我看看,我到了她的出租屋,看见二三十张我的裸照。”
根据画面,老桂判断出,那是两人第二次发生关系时偷偷拍下的。
小英提出,再要5000元。老桂强忍住心中的怒火,又一次照办。但他这次让小英写下条子,保证拿了钱之后再也不找麻烦。
第三次勒索,老汉选择报警
在写下保证书之后,小英果然履行承诺,不但搬离了原来的小区,也不再与老桂联系。
没想到,4月7日,老桂在门缝里又发现了裸照。
“你到底什么意思?”愤怒的老桂立即拨通了小英的电话。
小英回答得非常直接:“你给我10000元,我就把照片给你。”
老桂当场妥协了,但一直拖着没有给钱。4月23日,思量再三的老桂走进了派出所报案。
根据警方安排,老桂假意给钱,约小英见面。当小英带着裸照赴约时,被警方人赃并获。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本报通讯员 楼兴军 本报记者 贝远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