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见习记者 王杨)怀孕4个月了,在登康·好儿尚母婴用品公司临江门门店上班的小汤被店长告知:“不用来上班了,孕妇不适合这里的工作”。昨日,她一脸无奈地说:“我完全有能力胜任工作,公司解雇我,太让人伤心了”。
小汤今年24岁,是某婴幼儿营养品公司的员工,去年10月18日被派驻到登康·好儿尚母婴用品公司临江门门店当促销员。前日,门店店长通知她第二天不用来上班了,理由是孕妇不适合那里的工作。
记者电话采访了小汤的店长杨女士。杨女士说,公司在4月初就做出了决定,让小汤不要到门店上班了,但她一直没好意思说出来。至于原因,主要考虑到小汤的劳务关系不在登康·好儿尚,“该店都是站着工作,偶尔还送货、搬货,孕妇是不能胜任的。万一发生什么意外,谁都承担不了责任。”
对此,小汤表示,她在门店是做销售的,主要靠语言与消费者沟通,目前她完全有能力胜任现在的工作。记者了解到,登康·好儿尚加州门店另一名怀孕1个多月的罗女士也被要求停止工作了。
对此,重庆丽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段勤律师表示,登康·好儿尚的做法不合理。小汤的去留应由派驻公司决定,而非卖场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