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后精神亢奋,主动投案交代了盗窃事实。经江西省瑞金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盗窃罪判处杨林林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3万元。
2011年11月4日,杨林林吸食毒品后精神极度亢奋,主动到瑞金市公安局投案,详细交代了自己两次参与盗窃的犯罪事实。2008年2月24日凌晨,杨林林来到瑞金市区被害人卢某家中,入户盗窃4.5万余元及各种香烟100余包。2011年10月26日上午,杨林林在被害人钟某家门口避雨时,发现钟某家中没人,入户盗窃桌子抽屉内公文包内现金1.8万余元。
在检察院审查起诉过程中,杨林林翻供称自己并未实施盗窃,而是自己吸毒后产生幻觉胡编的。但经过调查,上述犯罪事实均有证据证实。
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后认为:杨林林主动投案,但又翻供,不能构成自首,且他曾于2009年因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