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受害者”还是“罪犯”?

2012/9/4 10:19:25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5月11日,案发第二天,巧家县公安局就公布消息称,爆炸案与当时正在办理的征地拆迁补偿无关,赵登用被锁定为犯罪嫌疑人。赵登用的亲属已经正式委托律师,对巧家县公安局和局长杨朝邦侵害赵登用名誉的行为提起诉讼。

  今年5月10日云南巧家爆炸案震惊全国,造成4死16伤。当地警方经侦查对外公布案件结论,称赵登用是这起爆炸案的犯罪嫌疑人,在自杀式爆炸中已死亡。一时间,赵登用成了令人深恶痛绝的杀人恶魔。然而8月7日,案件***水落石出,爆炸案的真凶原来另有其人,赵登用只是被人雇佣的“肉弹”,他不但对案件毫不知情,而且也是爆炸的直接受害人。案发三个月,在这段时间,赵家人和赵登用一块儿背上了“报复社会”的恶名。那么,他们承受的屈辱和压力,应该怎么消解?爆炸案发生后,当地基层政府仓惶应对,上演受害人、嫌疑人甄别不清的荒唐乌龙,闹剧背后遮遮掩掩,有什么样的隐情?深入报道。

  8月7日,云南省昭通市公安局对外通报了“5·10”爆炸案的最新调查结果。此案系犯罪嫌疑人邓德勇对被征收土地和房屋补偿不满,伙同犯罪嫌疑人宋朝玉自制爆炸装置后,花100元钱雇用赵登用将装有爆炸装置的深色双肩包送入爆炸现场。警方称,赵登用未参与爆炸案的预谋策划,并且在爆炸中当场身亡,他也是本案的受害人之一。

  昭通市公安局的通报提到:“巧家县公安局在前期案情尚未彻底查清的情况下,在通报中因表述不严谨、不确切而给社会公众、赵登用及其家属带来的误导和影响,昭通市公安局向社会公众、赵登用及其家属表示诚恳道歉”。

  这起爆炸案件到底是怎么发生的呢?2012年5月10日上午9时,云南巧家县白鹤滩镇花桥社区便民服务大厅里,巧家县国土资源局的工作人员正组织当地白鹤滩镇迤博村的村民在拆迁协议上签字。签字协议的现场突然发生了爆炸,酿成4人死亡、16人受伤的惨剧。

  刘明是巧家县国土资源局的工作人员,爆炸发生的时候,他和两个同事正并肩坐在办公桌前办公。据他回忆,当时到现场签拆迁协议的村民并没有表现出对抗的情绪,正在按顺序抽号。

  爆炸在不经意间突然发生,现场的幸存者从地上爬起来后,过了很久才意识到刚刚发生了什么。

  李维友是白鹤滩镇迤博村的村民,案发当天,他和妻子去签订拆迁协议,没想到转瞬间就天人永隔。李维友眼睁睁地看着妻子离开人世。

  这场血案到底是谁一手策划并实施的呢?在确定死伤者的身份时,一名叫赵登用的死者引起了当地警方的注意。

  老家在巧家县包谷垴乡洼落村张家梁子社的赵登用,平日里就在巧家县城打零工。主要是做背沙子,背铁上楼的苦工。他在县城以每月180多块钱的价格租了一个10平米大的房间。案发前几个月他和妻子、两岁的儿子一起住。4月底,妻子曾建华才带着孩子回老家跟父母同住。

  5月11日,案发第二天,巧家县公安局就公布消息称,爆炸案与当时正在办理的征地拆迁补偿无关,赵登用被锁定为犯罪嫌疑人。同时,披露了两张事后被广为传播的拆迁现场监控视频截图,照片中便是斜着身子的赵登用。画面中他穿了两件上衣,身背双肩包。据当地人说,那天温度高达40度,只有赵登用穿那么多衣服,又油又脏。

  爆炸案现场除了国土部门的工作人员之外,就是很多来签字的迤博村村民。而赵登用并不是拆迁安置对象,也跟当天的签字协议毫无关系。幸存者李德芳回想爆炸之前,赵登用陌生的面孔、奇怪的打扮,确实引起过她的注意:他背着一个黑包,包里面有点重,他走在院坝里面就到处看。李德芳当时就觉得这个人不是自己村的,他来做什么呢?没一会儿,爆炸就发生了。

  侦办案件的云南省公安厅刑侦专家介绍,现场死亡的其他人遗体都是完整的。只有赵登用被炸得四分五裂。技术勘察显示,这起爆炸是悬空爆炸。爆炸中心点就在他的背包处。现场受损最严重的地方,正是赵登用最后身处的位置。

  杨朝邦是云南省巧家县公安局的局长。案发后第四天,5月14日,他主持了巧家县公安局的新闻发布会。

  在发布会上,警方还提供了赵登用的QQ号,以及生前所写过的日记等材料。QQ聊天记录里有类似“社会之残酷越来越让我要混乱了,我不知道在我实在混不走的时候会有多少人死于我的手下”这样的话语。

  警方表示,他们凭借QQ聊天记录、空间日志等作为证据,判定赵登用的作案动机为报复社会。网络资料显示,他生前性格孤僻、悲观厌世,有仇恨和报复社会的心理,存在严重的暴力倾向。

  新闻发布会之后,全国各地关注此事的媒体纷纷对案情通报会进行了报道,其中局长杨朝邦说的一句话成为各报道中最引入注目的焦点,他说:“我作为一个公安局长,面对这么多媒体,敢拿自己的职务、敢拿前程、敢拿法律、敢拿事实开玩笑吗”。这句“用局长名义和前程保证”,很快成了网友争相转发评论的热门语句。

  在很多人看来,快速定案的巧家爆炸案本身,还存有多个疑点。局长的一句“用前程担保”,并不足以叫人信服。赵登用袭击跟自己并相关的拆迁安置签字现场,目的是什么?炸药从哪里来的?他是用什么方式引爆了炸药?仅凭QQ空间的几句留言就认定他“悲观厌世,有报复社会的心理”,这样认定作案动机是否欠妥呢?

  “5·10”案发后,赵登结被告知弟弟赵登用死在了现场。他还没来得及宣泄、消解心中涌起的丧亲之痛,几乎在同时,公安机关通知他,赵登用就是制造案件的嫌疑人。对于这样的结论,赵登结无法相信。

  赵登结认为凭弟弟的品行,是绝对不会做出这种事的。另外,就算他想报复社会,他一个老百姓怎么可能买到炸药呢?

  时隔三个月,案件有了完全不同的结论。原本被公安局长确认为“罪犯”的赵登用,成了无辜的“肉弹”、案件的受害人。一时间,网络上众多网友高喊,让用局长名义和自己的前途担保的杨朝邦“下课”。但根据8月8日来自巧家县公安局和县委宣传部的消息,杨朝邦“依然是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对此,巧家县县委副书记王刚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杨朝邦在表达上引起争议,但是因为他并不是一个专业新闻发言人,所以语言表达有欠缺。

  看到警方通报的最新结果,赵登用的大哥赵登结,心里五味杂陈。从案发,直到8月7日新通告出来之前,赵家人都顶着“凶手家属”的帽子,在周围人谴责的目光之下,心中有难言的屈辱和痛苦。

  案件查明后,巧家县也曾组成工作组来到赵家,按照爆炸案受害人救助标准给予他们6万元救助款。对于这些,赵家人表示无法接受。之前一直被冤枉,现在水落石出了,给个五六万块钱,怎么可能就平复了之前的情绪呢?警方之前的行为也是侵犯了赵登用的名誉权。

  赵登用的亲属已经正式委托律师,对巧家县公安局和局长杨朝邦侵害赵登用名誉的行为提起诉讼。赵家跟律师签订的是一个状告公安局和局长的诉求,侵犯名誉权属于民事诉讼,另外他将来可能提出刑事或者民事诉讼的代理权。

  赵登用母亲黄兴聪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手写的“索赔要求”,上面罗列着包括赵登用死亡赔偿金80万元,赵登用名誉损失和家属的精神损失赔偿金等索赔项目共计150余万元。

  8月20日下午,记者来到云南省巧家县公安局,位于四楼的局长办公室大门紧闭。针对赵登用亲属起诉公安局及公安局长一事,巧家县政府办公室主任黄兴昌代表巧家县政府进行了回应:赵家如果有其他诉求,可以按照有关的法律规定,提出相应的诉求。

  除了这短短两句事先准备好的发言,记者随后提出的巧家爆炸案受害人救助详情,赵登用在案件中身份定性,以及回应网络质疑等方面的问题,黄兴昌却没有多谈。

  据悉,案件目前还未进入诉讼程序,原告律师正在准备起诉所需的各类材料,将根据案件情况在恰当的时间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代理律师也担心,该案可能会面临一定程度的立案难度。

  赵登用从“嫌疑人”到“受害人”的惊天错位,让我们必须对此案重新进行审视。他身背爆炸物进入现场,确实存在作案嫌疑,但是,对于警方来说,仅有嫌疑远远不够,没有确凿证据就贸然定案,这样的粗糙执法甚至是错误执法,必然会造成“冤枉好人,错放坏人”的乌龙结果。好在警方用迟到了的***,终于还赵登用以清白,但是还应该进行彻底的反思和问责,否则即使严惩了爆炸案的罪犯,当地执法部门受损的公信力也难以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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