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日照12月15日讯 (记者 孟君 张帆) 驾车途中撞了人,报警之后,又被警方告知此人被撞之前已遭其他车辆撞击。近日,日照的刘先生在网上悬赏2万,寻找最早肇事车主。
12日,刘先生告诉记者,12月9日20时左右,他由南向北行车至南沿海路刘家湾赶海园南的一段路时,迎面驶来一辆大型车,耀眼的车灯让他一时看不清路况。此后,他觉得自己撞到了什么东西,停车后发现竟是撞到了人。情况紧急,他马上拨打了110和120。
15日上午,在日照市人民医院院前急救科,记者见到了当晚跟随120出车的秦医生。秦医生说,他们于当日20时接到120指挥中心发出的指令,25分钟后,他们3人赶到了现场。
“该路段没有路灯,双向四车道。受害者身着一件大袄,头朝东脚朝西面部向北,侧卧在路中央。由于受到撞击,头部已经变形,确定死亡,无法救治。由于当事者已经死亡,剩下的工作需要由***处理,我们就离开了事故现场。”秦医生说。
15日,日照市***支队直属大队追逃科费警官说,9日20时16分,大队接警,于20时30分左右到达现场。“在事故现场,经120急救车的医生检查,受害者徐某某已经死亡,无法抢救。受害者周围的路面上留有很多碎片,可能是车辆发生撞击时留下的。”
费警官说,从当晚的情况看来,受害者所骑的摩托车牌照齐全,并未发现驶错车道、违规驾驶的痕迹。
日照市***直属大队有关负责人说,经过勘查,***发现徐某某的周围有不止一辆车的碎片,所以在刘先生撞到徐某某前,他已遭其他车辆撞击,但是撞击的次数目前仍不能确定,肇事司机也在逃逸中。“现在,我们正全力追查第一位肇事者。”这位负责人说。
事情发展至此,对于自己是否肇事,刘先生也搞不清了,于是他在网上发帖,悬赏2万元征集目击者。
据了解,死者徐某某家人在经历了此次变故后情绪不太稳定,没有接受采访。
延伸调查
该司机是否要担责?
这次事故中,刘先生是否该承担责任?
曲阜师范大学(日照校区)法学院院长助理赵杰表示,此次事故的责任划分关键在于造成受害者死亡的具体时间。如果在第一次撞击中受害者已经死亡,则刘先生的过错在于没有尽到合理注意的义务而破坏了尸体;如果是刘先生驾车撞击导致受害者死亡,那么他需要承担的责任会相对重一些。
山东东方太阳律师事务所任远律师则表示,如果第一次的撞击已经造成受害者死亡,则刘先生需要承担的只是一种补偿责任。
不过,曲阜师范大学(日照校区)法学院的牛立夫副教授认为,第一位肇事逃逸者的责任是不容置疑的,而对于刘先生,他当时可能车速过快,发现路上有异物后未能及时减速。这样一来,对于受害者的死亡,刘先生应当负刑事责任。(孟君 张帆)
撞人司机:
我不想逃避责任
14日,记者在日照市交通事故处理中心见到了刘先生。他个头不高,看起来面色苍白,眼睛红肿。
刘先生告诉记者,他并不想逃避责任,而是希望能与大家一起找到肇事逃逸者。他已在网上发布悬赏2万寻找目击证人的帖子,希望知情者能提供有价值的线索。
他说,这件事给他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冲击,此刻心乱如麻,正常的生活已完全被打乱了。(孟君 张帆)
警方:
放弃休假寻找肇事者
此次事故发生后,日照市***直属大队迅速组织干警追捕逃逸司机,参与追捕的***放弃了假期休息,在事故发生地前后一一排查,还前往江苏等地进行调查。他们还在当地媒体上播发了广告,希望能早日追查到肇事司机。
到目前为止,此案仍在调查处理中,因为此案错综复杂,警方称,具体的细节不方便透露。
(孟君 张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