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区的老王带着1200元红包前去朝贺朋友的婚礼,却将礼金错送给了在同一家酒楼办婚宴的另外一家人。让人哭笑不得的是,收错礼金的人家坚持不退还这笔送上门来的喜钱。
为了讨回错送的礼金,老王打起了官司。昨日,巴南区法院的法官透露,经过调解,1200元礼金最终以变通的方式归还给了老王。
记者 唐中明 通讯员 邓锐
送错1200元礼金要不回
老王家住巴南区石龙镇。今年5月1日,朋友有一场婚礼在石龙镇上一家酒楼举行,老王来到酒楼后,找到收取礼金的记礼台,签上自己的名字,奉上1200元红包,然后高高兴兴地上楼去了。老王环顾四周,没有熟悉的朋友在场,就找了一个不打眼的地方落座。
中午12时许,经过一番热闹后,婚宴开席。老王吃了很久也没见到朋友过来敬酒,一打听才知道自己可能走错了地方。
老王来到门口迎宾收礼的地方,见新人的名字不是朋友,这才反应过来———真的吃错酒席送错礼了。
原来,这家酒楼同时有两台结婚酒宴,老王没问清楚就在迎宾登记处写上了自己的大名,给了1200元礼金。
老王硬着头皮跑到记礼台,向收礼的人说明原因并道歉,希望对方把礼金退了。无论好说歹说,对方态度却很强硬,说钱给错了是你自己的事,绝对不能退。
老王又很尴尬地找到新人的家长说明原因,要求退还错送的礼金。对方听后哈哈大笑,说既然饭已经吃了,礼金怎么能退?况且,退还礼金对新人也不吉利。老王只好悻悻而归。
状告收礼人想讨回礼金
老王回家后,越想越觉得不甘心。更让老王受不了的是,家人取笑他是马大哈,办事一点都不牢靠。朋友见到他,也责备他不够意思,不去喝喜酒捧场,老王很是尴尬,又不好意思明说。
为了讨回送错的礼钱,老王赶到巴南区法院接龙镇法庭,要告收错礼的新人。
向法官咨询后,老王搞清楚了收他红包钱的人叫老李,也住在石龙镇,当天老李负责帮结婚的侄儿收礼。
7月初,老王一纸诉状将老李告到接龙镇法庭,要求老李退还1200元礼金。
法官调解变通退回礼金
接龙镇法庭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认为老李所得礼金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只要解决了双方的心理和面子问题,一切都可以迎刃而解。
随后,承办法官找到双方坐下来沟通。法官首先跟老王讲明,喝喜酒送礼金是民间的风俗习惯,主家收到礼金后要记下对方的名字,以便今后还礼。送礼后又让退礼,风俗习惯说这样不吉利,新人可能无法接受。法官话锋一转又说,但是这些都是迷信思想。经过促膝交谈,法官消除了老李的迷信思想。
经过协商,同时又照顾到双方的面子观念,法官终于为双方找到了一个名正言顺的还钱法子。
8月底,老王的父亲办了一个70多岁的生日酒,老李就在这一天将1200元以礼金的方式给了老王的父亲。
昨天,承办法官告诉记者,老王已经向法院撤回了诉讼。
是风俗
还是不当得利
对于老王的遭遇,曾数次担任婚礼收银员的鲁女士说:“收礼金的人,一般由婚礼主家比较信任的人担当,婚礼结束后,钱都要‘上交’。若出现老王这样先签名、后划掉的情况,收礼人很难对主家解释清楚,所以拒绝老王退钱的要求,可以理解。”
鲁女士称,“另外,新人的家长不退钱,可能是怕人冒名顶替将钱领走,也不排除收了钱不想退的可能。”
40多岁的刘女士表示,据她所知,不少地方有收了礼金不能退的风俗,因为若退礼对婚姻不吉利。
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森达律师事务所贺天强律师表示,老王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送错了礼金,存在严重误解。收礼金者属于不当得利,应将钱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