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情人儿子捐肾被弃 小三赢得别样爱情

2012/9/12 9:10:54 作者:佚名 来源:女物情感网
犹豫了很久,龙涛把自己的病情如实告诉了父亲,龙明凡揪心地抓紧儿子的手。”  于是,三人起草了一份内容为“梁小贞给龙涛捐肾,林秀丽就与龙明凡离婚,龙明凡娶梁小贞”的协议,并各自签了字。

  龙涛根本不相信天下会有这么好的事情,问林秀丽:“妈,你是不是拿爸爸来交换她的这只肾?”林秀丽违心地说:“儿子,是她觉得自己破坏了我们家庭,心中有愧,才捐肾给你的。”满腹疑虑的龙涛只好默认。

  2007年4月3日,龙涛和梁小贞被同时推进了手术室。手术非常成功,术后没多久,龙涛就能自主排出少量尿液。

  然而,梁小贞的身体却恢复得比龙涛慢,而且伤口出现感染,整个人变得很憔悴。龙明凡来看望她时,躲闪着只字不提他们之间协议的事,让梁小贞感到非常失望。

  “五一”后,龙涛出院了,梁小贞则继续住在医院里。想到自己失去了一只肾,身体又变得这样差,将来的路还不知道会怎么样,她深深懊悔起来,觉得自己真是太傻了!

  又过了一段时间,梁小贞实在不想在医院呆下去了,打电话要龙明凡来办理出院手续。没想到龙明凡却以忙为理由,让她自己办理。梁小贞的心情一下跌倒谷底。

  梁小贞出院几天后,龙明凡才去找她,直言违约:“小贞,请原谅我不能娶你。你一辈子做我的情人不也很好吗?我一样会照顾你的。”

  后来,梁小贞才知道,龙明凡如此“大胆”违约的原因,是因为《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规定,活体捐献器官只能是无偿。因此,他们之前签的那份协议根本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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