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碰碎的人生

2012/9/14 10:19:27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身体有些残疾的李大姐,跟丈夫一起以卖水果为生。阿飞说,他跟阿艺是8月24日遇到犯罪团伙的人的,然后跟着对方到了广州,8月26日,他们俩的胳臂就被打断了,随后在8月29日坐对方的车来到了济南。

  身体有些残疾的李大姐,跟丈夫一起以卖水果为生。李大姐的丈夫王先生在8月29日遇到一起交通事故,一家人为此赔偿了对方2万多元钱。但是事后,李大姐觉得这起交通事故背后好像有猫腻,说不定是遇到“碰瓷”的了。事实***究竟如何?栏目记者进行了深入采访。

  济南市姚家小学附近的一条小路上,就是李大姐的丈夫王先生遭遇车祸的地方。从记者的观察来看,这条路很少有行人和车辆经过,而且路面很宽,足以保证车辆顺利通过,而且据李大姐介绍,她丈夫当时的车速很慢,怎么会遇到交通事故呢?

  李大姐的2个孩子就在姚家小学上学,8月29日下午5点左右,王先生骑着自家的三轮车来接孩子,可进入这条路口的时候,一辆黑色的面包车也正好开过来,但是这辆车的行驶路线有些奇怪。

  面包车跟王先生的车差不多同一时间进了路口,一直跟他的车并排行驶,突然面包车开始别王先生的三轮车,王先生赶紧踩刹车,结果,另一边有个小男孩推着自行车,就倒地上了。之后过来2个人,说王先生撞人了。

  王先生看到小男孩躺在地上,说自己的胳臂断了。王先生当时就蒙了,本来以为自己没撞人,可能是小男孩自己害怕,摔倒了,顶多是个擦伤什么的。可到医院一检查,发现是左臂骨折!这下就严重了,当时没有别的车,肯定就是王先生撞的了。

  当时跟着王先生一起送孩子去医院的2个人,其中一个说小孩有个哥哥在河北,就说给他哥哥打电话,还让王先生接电话。孩子的哥哥说要把小孩接到河北治疗,让王先生出治疗费,开口就是两万五,讨价还价到两万。王先生当时身上只有1600,就先给了他们,剩下的钱是2个人之中的一个跟着王先生去取的。

  听完李大姐对这次事故的描述,《调查》的记者感到有很多蹊跷的地方,首先那辆黑色面包车为什么要别王先生的三轮车呢?而且一直别到马路对面,似乎是故意制造一起交通事故。第二,那个小男孩怎么会伤的那么重,胳膊都骨折了?按照李大姐的说法,当时车速不快,就算撞上了,怎么会骨折呢?2天后,距离王先生发生交通事故不远的地方,又出现了一起类似的事故——同样有一个小男孩受伤了,也是左臂骨折。

  这次的“肇事者”郭先生回忆,发生在8月31日的事故过程,跟王先生2天前遇到的情况基本相同。他也是赶紧送男孩到医院检查,拍了片子以后,发现左臂骨头断了。医生让郭先生交8000块钱,郭先生赶紧回家拿钱,准备给男孩治病。

  跟王先生不同,郭先生在筹钱的同时报警了,还给保险公司打了电话。没想到等他拿着钱再回到医院的时候,却发现受伤的小男孩走了,就留下陪他到医院来的那个人。

  那个人说孩子已经被亲戚接去石家庄治疗了。郭先生感到很奇怪,说济南这么大个地方为什么要去其他城市治疗呢?于是,郭先生说,让***决定在哪里治病,治疗费他会报销。

  结果第二天,那个人就消失了,***也找不到他了。

  两起交通事故真的很相似,同样是遭到一辆黑色商务面包车逼迫,同样是撞到自行车,伤者同样是左臂骨折。这不能不让人想到“碰瓷”。据说“碰瓷”起源于清朝末年,是一些没落的八旗子弟发明的。他们经常拿着一件看似名贵的瓷器走在路上,故意撞人或者马车,然后让对方赔偿。如今这“碰瓷”的手法也在不断演化,故意和机动车相撞就是最常用的一招。可通常这样的作案手法都不会造成多大的伤害,否则即使真的讹到钱了,还不够治疗费的呢。

  先来看看近几年发生的几起比较典型的“碰瓷”案件。

  2010年12月,“最牛碰瓷老汉”孙万祥在北京房山敬老院领刑。从2001年开始,孙万祥在北京导演了156起“碰瓷”诈骗案件,都是采取在人行道内用自行车故意碰撞机动车,然后摔倒的方式,骗取156人,涉案金额达13万元之多。由此,孙万祥被称为“碰瓷王”。

  最终“碰瓷王”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罚金7000元,并追缴所有“碰瓷”所得。

  今年8月,在西安市西大街一带,又出现一位“碰瓷帝"。据周围居民介绍,这位“碰瓷”帝姓张,几天时间里已经成功作案七八起,敲诈了800多元钱。

  在这些常见的“碰瓷”案件里,“碰瓷”者的作案手法都很简单,和车撞一下,然后威胁车主,而车主也通常出于不想惹事,急于脱身的心理,给钱了事。但是,郭先生和王先生撞倒的伤者的确是左臂骨折,这不像是“碰瓷”手法。难道他们遇到的真的是普通的交通事故?

  9月1日凌晨2点,疑问有了答案。一位16岁的少年凌晨来到济南槐荫区营市街派出所报警,说自己被人打断胳臂之后,胁迫他参与了一系列的诈骗案件。

  原来是广东清远的一个犯罪团伙,在济南进行“碰瓷”诈骗。9月1日凌晨3点,槐荫区警方在辖区2个旅馆内,将8名嫌疑人全部抓获。据了解,2个扮演被撞伤的受害人先是在广东被人打断胳臂,后在济南以“碰瓷”的形式进行诈骗。目前情况是,该诈骗团伙在三天时间内,作案十余起,涉案金额8万多。

  报警的少年叫阿飞,家在广西。今年8月初,他和同村的阿艺到广东东莞打工。几天之后,两人还没有找到工作,身上的钱也快花光了,就在这个时候,有人找到了他们,说能给安排工作。阿飞和阿艺被带到一间旅馆,被人用药迷晕了,等他们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胳臂断了。之后就被带到济南,让他们去碰车,如果不肯干就弄死他们。

  阿飞说,他跟阿艺是8月24日遇到犯罪团伙的人的,然后跟着对方到了广州,8月26日,他们俩的胳臂就被打断了,随后在8月29日坐对方的车来到了济南。

  在济南期间,阿飞和阿艺天天都要跟这帮人出去碰瓷,多的时候一天能碰4次。两个孩子的伤也没人管,胳膊一直是断的。

  警方目前已经对阿飞和阿艺左臂的伤势做了初步治疗,他们的伤势已经有所缓解。警方通知了他们的家人。等案情基本清楚之后,阿飞和阿艺就可以跟亲人回家,做进一步的治疗。

  那么操纵两个少年作案的犯罪分子究竟是什么人呢?

  该犯罪团伙为首的是两个人,他们是亲弟兄,一个叫罗成永,一个叫罗志坚。罗成永有诈骗前科,是主要的犯罪嫌疑人。团伙里的其他人都有明确分工,年龄都在20岁左右。

  罗成永对钱控制的很严,诈骗来的钱都在他手里。他对手下人说每个月开工资,但是从来济南到被抓,一分钱没给他们。

  罗成永犯罪使用的商务面包车,是8月29日,他们从广东开到济南的,在短短三天时间里作案十几起。据警方了解,这个犯罪团伙作案手法非常熟练,在作案地点和作案对象的选择上都是很有技巧的。

  主要选择偏僻的非主干道,因为他们的诈骗形式主要是以一辆汽车将受害人车辆逼靠 自行车过来发生碰撞,进行敲诈勒索。犯罪分子主要分成2组,因为主要的作案工具——丰田面包只有一辆,所以只要碰撞成功了,进入谈判阶段,罗成永就开车到另外一组那边继续开展“新业务”。犯罪分子对作案对象也很有研究,一般选择机动三轮车,因为这类车通常没有保险,或者没有挂车牌。如果报警,对方还得受到其他处罚,所以一般选择私了的方式。

  近几年来,“碰瓷”的案子越来越多,作案的手法也是多样化,作为我们普通的市民究竟该如何分辨和预防呢?

  首先,对交通事故要有一个基本判断,分析事故起因和结果符不符合逻辑;其次还是要报警,通过正常的法律程序来处理。

  碰瓷,在法律上属于敲诈勒索。几个犯罪嫌疑人肯定要受到相应的法律惩处。而用故意残害他人身体来碰瓷,性质更为恶劣。其实在大多数“碰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正是利用了受害人的心理漏洞进行敲诈勒索的。目前全国警方都在加大力度,打击“碰瓷”等敲诈犯罪。警方也提醒咱们普通老百姓,一旦遇到“碰瓷”,一定要把握好“三要”原则:一要勇敢报警别妥协;二要确保守法留证据;三要严守程序拒私了,从而避免人身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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