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砌墙堵死幼儿园消防道 称影响双方安全

2012/9/20 8:29:11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温州市鹿城区洪殿中心幼儿园今年2月起有了新邻居——温州市鹿城区民政局,麻烦却接踵而来,幼儿园300多个孩子的消防通道被民政局砌起水泥墙堵死了。我国《消防法》规定,消防通道的功能改变,需要经过消防部门审批,否则任何单位、个人不能擅自拆除、封闭疏散通道等。

  早报记者 陆玫

  温州市鹿城区洪殿中心幼儿园今年2月起有了新邻居——温州市鹿城区民政局,麻烦却接踵而来,幼儿园300多个孩子的消防通道被民政局砌起水泥墙堵死了。昨日,幼儿园园长吴崎告诉早报记者,该通道已使用多年,通过了消防部门检查。鹿城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李如冰却认为,通道“名存实亡”,且影响双方安全。

  民政局擅自2次砌墙

  洪殿中心幼儿园建于1989年,鹿城区民政局所在办公楼建于2002年,此前为洪殿街道办公楼,幼儿园三楼的一个活动室外有一通道与民政局大楼楼梯相连。吴崎表示,2006年出台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像他们这样招收300多名孩子规模的幼儿园必须要有两条消防通道,上述通道就被作为消防通道使用,每年都通过消防检查。

  今年2月,鹿城区民政局搬迁至幼儿园旁,开始装修。“8月底,幼儿园在放暑假,民政局在没有通知的情况下,把通道用水泥墙封死了。”吴崎表示,9月初开学后,见孩子们的“生命通道”被堵,他们一气之下把墙砸了,但民政局在9月15日又再次砌墙。

  “幼儿园三楼的活动室、通道都是违章建筑,那堵墙又是承重墙,必须砌起。”李如冰昨天表示,这个消防通道仅由一扇上锁的玻璃门隔开,而不是规范的防火门。李如冰认为,民政局办公电脑中涉及公民隐私,万一有人通过通道进入局内,会造成重大损失,如果有来民政局办事的人员由此进入幼儿园,也会影响幼儿园安全。

  通道去留需双方协商

  9月17日,鹿城区消防部门经现场查看认为,该通道实际上起到了疏散人员作用,且多次通过消防检查,可以认定为消防通道。由于历史原因,这条消防通道存在已成事实,通道是否保留,需要双方协商解决。

  李如冰表示,幼儿园如果同意重新开辟一条消防通道,民政局可在新通道建成前保证原通道畅通。但吴崎认为,新通道只能建在园内,原通道则可经民政局楼梯疏散至园外,也不用大兴土木,相比之下原通道更安全、经济。

  据温州当地媒体报道,鹿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表示将介入此事调查协商。但幼儿园和民政局双方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均表示,300多名孩子的消防通道封或不封,至昨日尚无定论。我国《消防法》规定,消防通道的功能改变,需要经过消防部门审批,否则任何单位、个人不能擅自拆除、封闭疏散通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