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忐忑
跑运输的张建撞死一名行人,因死者身份没法确认,想以积极赔偿尽早获得从轻处罚的愿望落空
法检建议
希望民政局能代无名死者主张民事权利,先解决民事赔偿部分,再处理刑事部分
民政局回应
相关法律存在空白,司机该赔偿多少也不好确定,相关情况已向上级反映
这个春节,跑运输的张建过得忐忑不安。不仅仅因他2009年驾车撞死了一名行人,案子至今尚未了结,还因这名死者身份没法确认。
下个月,张建就取保候审一年了,因为没有人为死者主张赔偿,张建想以积极赔偿尽早获得从轻处罚的愿望落空。
昨日,张建告诉成都商报记者,没想到自己愿意赔钱也会这么难,不知如何是好。检察官称,此案涉及的问题目前还是法律空白。
死者没身份 他想赔钱不知赔谁
31岁的张建出生于河南农村,2007年贷款买了一辆货车在全国跑运输。
2009年他接到了一个活儿,从江苏拉一批货到成都。2009年9月5日晚9点左右,张建行车至三环路川陕立交桥下右转进辅道时发生了意外,因为车长近20米,张建没能看到后轮附近的行人,将一名骑自行车的男子卷入了轮下,导致该男子当场死亡。
张建随即报警,***认定张建驾车右转未避让行人,对交通事故负全责。由于造成1人死亡的后果,警方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张建予以立案。
张建表示货车有保险,此外自己也愿意尽一切可能向死者家属赔偿,希望能获得从宽处理。但因为警方没能在死者身上找到任何证件,在报纸上刊登了认尸启事后也一直无人前去认领,张建一时不知道向谁赔偿。
去年3月,警方认为张建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对其办理了取保候审。张建得以回老家筹款,案件移送到成华区检察院公诉。
是否代为主张 民政局还在考虑
承办检察官考虑到张建有积极赔偿的愿望,如果民政局能代无名死者主张民事权利,不仅能让张建获得从轻处罚的机会,还能保障受害者的权利,不过,成华区民政局认为缺乏相关的法律规定,不宜介入。
随后,案件移送到法院,出于同样的考虑,法院联系民政局希望由其出面先解决民事赔偿部分,再处理刑事部分。可这也让民政局为难,成华区民政局负责人告诉成都商报记者,首先,目前没有相关的法律明确规定民政局可以代无名死者主张民事权利;其次,不了解死者情况,民政局也无法主张肇事司机应该赔偿多少,万一赔偿不够,以后家属来找民政局怎么办?如果一直没有家属来认领,这笔赔偿金又该如何处理?该负责人表示,该案的情况已向上面反映,局里还要研究决定,短时间难有结果。
远在河南的张建一直处于忐忑当中,因为案件没有结果,他没办法工作,也没办法安排今后的生活,只得先请人开车维持家庭生活。当地的保险公司告诉他,只要民政局愿意起诉,他们就可以向受害者赔偿,而且还给了他一个发生在河南的类似案例,该案中就是由当地民政局代无名死者起诉取得的赔偿。张建把这个案例转交给了成华区法院和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表示,之前各地的确都有一些这样的案例,但不能说具有普遍性,本地民政局的考虑也有道理,毕竟这方面是一个法律的空白点。而法院表示,不管是检察院还是法院自身都不可能代受害者来保管这笔钱,除了民政局就更没有合适的单位了,目前法院还在协调当中。 成都商报记者 曹晓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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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无名氏被撞身亡案 民政局采纳检察建议
去年3月23日,李某驾驶车辆在资阳市财政局外撞上一名正在道路上行走的女子,该女子因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警方经多方查找并在报纸上刊登认尸启事后仍然无人认领。
案件起诉到资阳市雁江区检察院,该院经审查并两次书面要求公安机关查找无名氏被害人的身份信息及其亲属,但均没有结果。
随后,检察院向雁江区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代无名氏被害人的亲属参与该案民事调解、代为保管赔偿金。
雁江区民政局采纳了检察建议,在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同肇事者达成了赔偿26万余元的协议,并对除医疗、丧葬、火化等费用后剩余的24.9万余元予以保管,以待被害人亲属前来认领。
公安机关及时提取和保存了无名氏的DNA信息,以备无名氏亲属领取赔偿金时予以核对。
成都商报记者 曹晓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