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因我们不小心而意外怀孕,婆婆很开心,她刚刚退休,很想早点抱孙子女,而且公婆和男友都认为我在读研究生期间生孩子是很合适的,将来毕业更方便找工作,因为很多单位都不喜欢女职员工作一段时间再生育。婆婆说她会帮我们带孩子。男友和我也认为可以结婚。那段时间公婆每天都去看房子,准备买房子让我们结婚。有一天,公婆看到了一套很合适的房子,是一套住过一年的次新房,120万,130多平方,装修很家具家电都很满意,价格很划算,我们都怕房子被别人捷足先登,毕竟现在要买那么合适的一套房子不容易。
因为我有了孩子,所以公婆和男友都想让我有个保障,这房子就作为我们婚后财产。
所以那天下午我们很急的去登记结婚,第二天一早就签了购房合同,一个星期后拿到房产证,是男友的名字,是婚后财产。
房子男友出了30万(他炒股赚了些),公婆出了30万,首付五成。
因为结婚登记太急了,所以我没有来得及告诉父母,我不是故意不告诉父母的,只是太急了。
等我登记后才想起要告诉父母,男友说还是等几天我们把房产证拿到后,再正式向你父母提亲,我也觉得反正都登记了,晚几天告诉父母不要紧。
等房产证拿到手,做了他项权证抵押登记,房产证就由公婆保管了。公婆很正式的告诉我:房子是我们婚后财产,但我只能居住,并无任何支配权。我觉得很合理,因为我没有出一分钱。
我想学院打了报告,要求生孩子,学院同意,并且同意在我保证完成学业的情况下可以不让我休学,但毕业论文可能延迟半年,到2011年暑假才能毕业。学校为避免负责任,让我搬离宿舍。导师也停止了我的工作,因为那些工作大多在实验室。也就是那份收入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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