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禁育”规定,使得正处于生育年龄的女博士,连最基本的生育权利也失去保障。 女博士怀孕引发争议 2005年初,媒体上的一则新闻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
多数高校禁止女研究生生育
近年来,我国高校纷纷解除“婚姻禁令”,使得“结婚也可以上大学,上大学也可以结婚”成为可能。但是,虽然“婚禁”的大门已打开,但“禁育”的大门却依然关得很严。据悉,我国大部分高校对在校生的婚后生育问题采取了“在校生育一律退学”的校规——
清华大学:已婚者应当晚育,在校期间不得生育,不给生育指标。户口、人事关系在本校的研究生,怀孕三个月以上者,须退学回家庭所在地。
北京大学:经询问,校研究生院及校计生办均坚决答复不得生育,否则按退学论处。
北京理工大学:在读期间生育者,按退学处理。
西安交通大学:已婚女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不要生育,怀孕者一经发现作退学处理。
西北大学:已婚研究生在读期间一般不允许生育。
华中科技大学:对已结婚的研究生提倡晚育,在校学习期间不给生育指标。
武汉大学:已婚者在读期间不得生育,因生育中断学业者,按退学处理。
……
而正如我们所知,每所大学里都有不少女博士生,她们的年龄都在30岁左右,很多尚未生育,如果再拖下去,会有“高龄产妇”的危险。不少在校的未育女博士,都希望在读博期间当上妈妈,但学校的“禁育”校规,使得作为适龄女性的女博士,连最基本的生育权利也失去保障。
难道女博士们就只能在其受教育权和生育权之间任选其一,要么退学,要么流产嘛?
高校“禁育”涉嫌违法
我国高校对大学生和女研究生的生育问题的限制,或许有政策上的依据——教育部允许高校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关校规校纪。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杨大文教授说,事实上,高校“禁育”规定涉嫌违法。随着新《婚姻登记条例》的施行,目前各个高校“婚禁”的大门基本打开,但还不彻底——生育的大门还是关得很严,要么退学,要么放弃生育。为什么不能让一些达到晚育年龄的研究生、博士生在校生育,非要把她们变成高龄产妇,日后面临生育风险。杨大文说,目前高校教育已由“精英教育”转向“大众化教育”,应当对这些禁令重新审视。
北京一所高校的研究生部负责人说,学校制定禁止在校女博士怀孕的规定,其一是想维护高校良好健康的学习环境,总不能在教室里看到不少孕妇学生在上课,这肯定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其二是在校学生的户籍都是集体的临时户口,在校非定向培养的女博士由于户口去向不明确,所以很难得到准生证明,当然也就不能合法生育了。
而另一所高校的负责人则说,在校大学生结婚绝对没有问题,因为现在不需要单位证明,完全能做到婚姻自由和自主。但他又认为,在校学生结婚不会影响学习,但生育则不同。学校的“禁育”规定反映了学生的法律权利与学校管理方法间的冲突和矛盾。对于在校大学生的生育权在法律上不应有限制,但因生育引起休学或延长学习时间,由于学校每年的招生名额有一定的限制,这样可能会造成教育资源的浪费,“禁育”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生育造成教育资源浪费?
记者就女研究生的生育问题走访了广州市的部分高校。
暨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负责老师认为,读书和生育本来就是两个相互冲突的事情,就像鱼和熊掌一样,难以兼得,无法兼顾。
如果一边读书一边生育,这对自己、对孩子和对学校都是一件不公平的事情——对自己而言,怀孕早期有很强烈的早孕反应,中期还有可能会有妊娠高血压,这些都对自己的学习、生活造成很大的影响,孩子出生以后,既要照顾孩子,又要投入研究,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很容易就被弄得身心疲惫;对孩子而言,刚出生不久就因为母亲不得不把精力分散而得不到很好的照顾;对学校而言,会增加很多管理方面的压力,甚至造成教育资源的浪费。
这位负责老师建议说,无论是读书还是生育,一个人都应该做一个比较长远比较周全的考虑,什么时候读书,什么时候生育,最好事先有个计划,这样才不会被打乱计划和阵脚。现在暨南大学大部分专业的研究生学制已经缩短到2年,如果在这短短的两年里面都不能全心全意地读书和研究,反而还要腾出一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来生育,学校方面真的很难保证学生的学习质量。
上一页123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