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禁育”规定,使得正处于生育年龄的女博士,连最基本的生育权利也失去保障。 女博士怀孕引发争议 2005年初,媒体上的一则新闻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
当然,虽然学校不主张学生在读研期间生孩子,但管理还是很人性化的,女研究生如果怀孕了,还是可以先休学一年生育,等孩子稍大一些再回校继续完成学业。暨南大学现在也有休学生育的个案,但都是极个别的。
中山大学在女研究生婚育问题上的态度和暨南大学比较相似,也是采取人性化管理,女研究生一般是在怀孕到6个月时,身体开始比较辛苦、行动不太方便的时候,开始休学一年时间生育,然后再回来继续学业。
记者又问,如果有参加2005年研究生考试的女研究生,初试成绩很不错,但是已经怀孕了,这样她参加复试的时候会不会因为怀孕而影响录取?
“只要你的成绩够好,应该不会,毕竟,没有一个学校愿意拒绝优秀的学生。”中大研究生院的老师如是回答。但她同时又表示:“学校不反对女研究生生育,并不等于提倡她们生育,在校期间,还是应该以学业为重。”
是否生育取决于自己
其实,早在2002年,教育部就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修改并完善了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例如既然大学生的学籍可以放宽到8年,那么研究生的学籍也可以放宽;以前规定研究生在校时间只能是3至4年,现在可能延长;以前禁止研究生怀孕生子,现在研究生结婚有了小孩,可以先回去把小孩养大了再重新回校攻读研究生。看来,高校研究生生育问题只不过是一扇虚掩的门而已。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高校研究生生育问题涉及到学校、计生委、户籍管理等多个方面,是个错综复杂的问题。虽然现在还有很多高校有“禁育”禁令,但相信在不远的将来,女大学生可以在求学和生育上自主地做出自己的选择。
对此,中山大学的一名研究生说,如果周围有个同学怀孕了,每天挺着大肚子和大家一起上课,大家的感觉都会怪怪的,所以有理由相信,即使禁令完全解除,也不会有“妈妈班”的情况出现。
然而,就女研究生、尤其是女博士而言,能争取这样的高等学位已经是件不容易的事,不说国家花那么多的时间和财富来培养,真要在读书期间拿出一些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研究成果来,的确需要付出代价,甚至牺牲生育。如果把在校时间花在生孩子而不是学习和研究上,那么,只能影响学业。反之,生了孩子而只顾学业,必将对影响孩子的成长。这是一种两难的选择。
因此,女研究生和博士生们,应该权衡学业和生育的利弊得失,理性地为自己作出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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