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中国式离婚,就是夫妻之间或是家庭里种种矛盾,太多太多,而相互又不让步。为了面子,金钱,或是种种个人、家庭的所谓利益而勉强凑合着过,但是感情已经淡之又淡。
为孩子隐忍不幸婚姻
韩女士觉得自己过得一点都不幸福,结婚36年来她和老公经常因琐事争吵,甚至遭受老公的打骂,身上常留有青紫伤痕。夫妻争吵时,总有好心的同事、亲友劝说,两个女儿还小,想到这点她只好凑合着过日子。
两年前,韩女士患上脑血栓和高血压等病症,老公对她不闻不问,仍然经常打骂她,甚至扬言杀死她。韩女士考虑两个女儿都已经成家再无牵挂,于是开始与老公分居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第一次被驳回,半年后韩女士再次起诉离婚,这次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离婚诉讼请求应予准许。韩女士终于摆脱了30多年不幸婚姻的折磨。
离婚案有一个特点,首次立案由于法院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难以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等原因,一般都判决驳回,半年后再说。顺义法院的调研显示,二次或多次起诉的女性称,与丈夫的感情并没有好转,他们仍然“恶习不改”。
这说明女性对于婚姻状态的满意度和容忍度远远低于男性,也说明女性已逐渐摆脱了传统婚姻观念的束缚,不再认为离婚是一件耻辱的事情,运用法律手段进行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正在增强。
顺义法院的调研显示,尽管“80后”离婚的浪潮愈演愈烈,在这家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女性,“70后”仍是如今离婚的主力军,占到全部离婚案件的37.8%。之所以“70后”居多,是因为孩子曾经是女性离婚最大的牵挂。这些女性中有一半诉称自己长期遭受家庭暴力或丈夫不忠实于婚姻,但是为了孩子,她们之前一直忍受坚持不离婚。
法官告诉记者,有些女性在面对丈夫婚外情的事实时采取冷处理的态度,为了孩子或者为了生活,她们容忍并原谅丈夫的出轨行为,愿意同丈夫继续生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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